2017年宜宾市业余足球联动赛暨2017年宜宾市首届中老年
业余足球联赛
秩序册
主办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单位:宜宾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临港.白沙湖足球俱乐部
比赛时间:2017年6月24日—7月23日
地点: 宜宾临港.白沙湖足球俱乐部
宜宾市黄桷庄小学
宜宾职业技术学校
参赛单位
宜宾市中老年足球俱乐部一队
宜宾市中老年足球俱乐部二队
翠屏区中老年足球队
南溪区小霸王足球队
宜宾县金江足协中老年队
长宁县快乐琦园足球队
兴文足协中老年足球队
高县三江老年足球俱乐部
珙县中老年足球队
筠连县中老年足球队
宜宾前卫中老年足球队
柒零年足球队
运动员资格
合作单位
宜宾市足球协会
白沙湖足球俱乐部
宜宾市黄桷庄小学
宜宾职业技术学校
宜宾正贰文化传播
2017年宜宾市首届中老年业余足球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总则
比赛宗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广普及我市中老年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中老年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营造我市中老年人群的足球氛围,扩大宜宾市足球人口;衔接中国足协职业中老年足球联赛,促进四川中老年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单位:宜宾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宜宾临港.白沙湖足球俱乐部、宜宾市黄桷庄小学、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中老年男子八人制足球比赛
四、参赛单位
宜宾市11区县足球协会及各大中老年业余足球俱乐部
五、参赛资格、报名注册
(一)参赛资格
1.运动队必须由所在区县辖区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等单位的业余运动员组队参赛。
2.在各区县足球协会及各大业余足球俱乐部完成注册,宜宾市足球协会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
3.由各区县足球协会及各大业余足球俱乐部报宜宾市足球协会注册办备案并办理宜宾市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证。
4.报名要求年满 38周岁以上(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国国籍。
5.报名运动员在本年竞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参赛,不得再代表其它单位参赛。
6.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2017年度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运动员及其梯队运动员,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度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办的业余联赛。
7.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2017年度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五甲联赛的俱乐部、运动员,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度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办的业余联赛。
8.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如参赛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赛区组委会。球队报名前必须同时提交由球员本人签署的赛事期间免责协议书。
(二)报名注册
1.参赛队伍须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报名注册表加盖当地足球协会及业余足球俱乐部的公章报宜宾市足球协会竞赛部,同时将电子版报名注册表发到宜宾市足球协会竞赛部,并派专人在宜宾足协一并办理报名注册。
宜宾市足球协会竞赛部联系人:欧阳南
联系电话:13608299164
邮箱:ybsoyn@qq.con
2.参赛队在各区县足球协会及各大业余足球俱乐部完成注册,宜宾市足球协会为运动员制作《参赛资格登记证》。注册队员每人缴纳注册费及工本费50元。
3.《参赛资格登记证》由宜宾市足球协会在其证书上统一填写“2016-2017年度宜宾市足球协会业余联赛XXX赛区”的文字内容,并加盖宜宾市足球协会公章。运动员凭此参赛资格证参加本年度的联赛。
4.报名注册内容:参赛队伍须准确上报下列资料:
(1)球队名称;
(2)运动员的姓名;
(3)运动员身份证原件(电子版JPG格式);
(4)运动员免冠证照白底(电子版JPG格式);
(5)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5.参赛队采取一次性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队医1名、运动员35名,报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6.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1—35号,一经报名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7.每队领队必须由所属足球协会及俱乐部领导担任,负责球队参赛期间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
六、安保要求
(一)承办赛区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赛区安保计划和安保预案,确保运动队、竞赛官员住地、比赛场地安全。
(二)为保障运动员和竞赛官员人身安全,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需在体育场为运动员和比赛官员提供安全的进出通道。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8人制,分组单循环;交叉淘汰;决赛赛制。
(二)第一阶段比赛时间2017年6月24日。
(三)第二阶段比赛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3日。
(四)排序抽签办法
1.先抽出先后抽签的秩序;
2. 再抽出分组组别;
3. 最后抽出小组排序1、2、3、4……。
八、 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宜宾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宜宾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省市联赛组委会和赛区组委会制定的联赛相关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四)有关规定
1.参赛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护袜。
2.穿皮面钉鞋(不包括金属鞋底及金属钢钉),必须佩戴护腿板。
3.比赛使用“世达”5号球。
4.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5.每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上下半场分四节比赛,每节20分钟。每节休息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6. 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可再次上场。为使比赛更加精彩、更有观赏价值和比赛良好的延续性,每节比赛时间内不允许换人(除重大伤情外)每节比赛结束方可进行换人。
7.替补席就坐39名人员(必须是秩序册上的27名替补队员和4名球队官员)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8.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除外)。第一阶段黄牌、红牌带入第二阶段。
9.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黄牌罚款50元,第二张黄牌罚款100元,第三张黄牌200元,以此类推。
10.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红牌罚款100元,第二张红牌200元,第三张红牌500元以此类推。
11.参赛队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如无违规违纪处罚,赛后纪律保证金如数退还。
12.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九、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在比赛中出现的推搡、谩骂、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将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和“不受欢迎的队”,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禁赛处罚。
(二)运动员、管理人员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场上或场下),如1人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扣除总积分1分,罚款1000元;2人扣总积分3分,罚款2000元;3人以上取消参赛资格,罚款3000元,并给予禁赛处罚。
(三)不可对组委会依据本规程上述二项条款所做出的处罚结果提出申诉。
十、中止比赛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15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比赛被暂停15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15分钟。如果第二个15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五)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不能对替补队员名单中的队员进行增加、更换。
3.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4.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5.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6.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
7.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
十一、 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十二、 弃权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联赛。
5.罢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6.纪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三、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赛区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赛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申诉流程:
1.比赛结束后8小时内,将申述材料提交比赛监督。
2.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需缴纳500元人民币诉讼费。
3.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区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十四、决定名次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相互间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五、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本次联赛设冠军奖杯1名,第二名奖杯1名,第三名奖杯2名,优胜奖牌4名,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评选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最具价值球员奖各1名给予奖励。
十六、裁判长、裁判员
(一)由宜宾市足球协会选派,全面负责赛区各项协调和管理工作。依照《比赛监督工作职责程序与要求》进行赛区指导、协调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
(二)裁判长、裁判员由宜宾市足球协会选派。
十七、有关经费
(一)各参赛队赴客场赛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竞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三)组委会承担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的差旅、午餐费用和工作酬金。
十八、比赛场地
由白沙湖足球俱乐部、宜宾市黄桷庄小学、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承担比赛用场地。
十九、晋级:
获得联赛冠军的球队将代表宜宾市参加2017年四川省川南片区中老年业余足球联赛总决赛。
二十、本规程由宜宾市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足球协会另行通知。
联赛组委会名单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伍小兵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主 任: 肖安祥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副 主 任: 罗 俊 宜宾市体育总会办公室主任(足协副主席)
胡 磊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竞体科副科长(足协副主席)
周文学 宜宾市白沙湖足球俱乐部总经理(足协副秘书长)
夏建国 宜宾市足球协会秘书长
执行主任: 龚玉秋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社体科科长
秘 书 长: 欧阳南 宜宾市足球协会副秘书长(竞赛部主任)
委 员:黄 雪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社体科科员
徐 青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竞体科科员
唐承一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竞体科科员
刘 茜 宜宾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干事
串 凯 大会裁判长
各代表队领队
二、仲裁委员会
龚玉秋 、 欧阳南 、 串 凯
三、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
徐 青 、 唐承一 、 欧阳南
四、大会工作人员
(1)竞赛组:欧阳南 、 黄 雪 、 彭悦
(2)场地器材组:白沙湖工作人员4人
(3)安全保卫组:白沙湖安保工作人员4人
(4)宣传报道组:刘 茜 、 黄 健
五、裁判监督
李 平 、 叶立新
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 串 凯
副裁判长: 熊扬名、程凡、廖武权、黄炳林、雍锦波
裁 判 员:
参赛队名单
宜宾市中老年足球俱乐部一队
周云、刘缨、杨东浩、唐昊、廖兵、胡振国、左麟、李平、潘敬、
唐兢、温建宾、李晓红、胡永前、夏建国
宜宾市中老年足球俱乐部二队
王敬民、肖斌、韩效民、欧阳南、李大春、郭无化、欧阳欣、李茂、
赵岗、廖宏、颜飞、石恩介、安鸿照、朱贵军、杨焕锋、何开勋、
李勇、李刚
筠连县中老年足球队
周君健、王彤、邹涛、平端、石铁军、李俊、李久平、石俊涛、胡渝春
王元辉、胡德辉、李林、赵灯铭、刘冬、刘兴勤、王震宇、黄伟、秦垦
廖刚强
长宁快乐琦园元老队
代伟、唐锐、刘陈、刘向军、李江、张敏、阚学峰、雷明、马超、
王建刚、袁伟、雷华、裴涛、王宏伟、幸禹中、朱勇
珙县中老年足球队
杜进、何伯康、吴涛、曾双念、张明、宋云建、吴德权、王平、李鸣
廖长江、王继华、张强、杨金涛、高冬、杨显峰、杨俊波、王月毅
王锡刚、汪井明、缪品、饶林虎、刘荣旗、罗世彬、侯继升、邓伟
熊敬、唐安、王晓斌、彭磊、谭跃华、王有璋、李卓然、王文波
宜宾前卫足球队
陈飞、王成安、张继心、朱凌、王科、周颖、徐天马、林馨华、曹刚
肖飞、谢彬、郭巍、赵勇、张庆华、廖弘伟、彭久波、伍鸣、徐戈、
周伟
宜宾县金江足协老友队
刘一华、童刚、张赢、罗悟、唐锐、袁峰、郭江涛、龙永艳、李林
阳小秋、张巍、肖强、魏强、程强、徐千力、曹庆伟、熊洪、李滨
陈学斌、邓小龙、郑旭、李睿、汪洋、毛作文、岳忠、杨平
兴文足协中老年足球队
徐烈、钟涛、刘兵、曾雪峰、周跃、王辉、曹竞、叶文祥、吴智
陈海川、彭凯、李健、张伟、刘一夫、魏雷、张渝、詹洪、李浩
谢建斌、张建文
柒零年队
夏玉东、杨柳、翁利超、万宾、刘春、阳波、龚庆、曾剑平、姜毅成
唐宇春、王强、刘建川、王锐、陈启冬、杨赟、李尧、邱棣华、万丹杉
张洪赫、周军
南溪小霸王足球队
刘泽勇、张勇、李春、高晓东、马谦、周雪先、施聪、陈君、苏勇
王强、卢高南、李龙、罗毅、李熙林、盛强、杨柱石、黄明、肖学锋
唐勇华、陆浩、朱志国、胡志炳、李晓强、李健平、谢东
高县三江老年足球俱乐部
古鹏、朱凤钢、曾义、王季坤、曹阳、银河、胡波、周舸、廖兴洪
宋波、王平、刘剑韧、吴滔、李江、熊洪贵、甘文建、王刚、周波、
李明庆、斯剑、杨自林、高丰
翠屏区中老年足球队
曹伟、刘宾、杨棣稷、付永松、宋军、欧双江、胡剑、毕伟、徐波
吕昊、蒲红治、潘智勇、郭峰、周喜、陈友
裁判长、裁判员管理
一、裁判长、裁判员选派:
1、裁判长、裁判员由当地足球协会负责选派。
2、裁判员由宜宾市足球协会负责选派。
二、裁判长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裁判员纪律、思想、业务管理。
2、组织裁判员业务学习、训练。
3、指导裁判员临场执法工作。
4、安排裁判员工作任务。
5、执行《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和比赛相关规定。
6、统计比赛相关数据,提交比赛成绩。
7、向组委会提交赛区裁判工作报告。
三、裁判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裁判员工作要求和程序,严肃赛区工作纪律,接受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管理。
2、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廉洁、公开”的十二字方针完成比赛任务。
3、严格执行《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和比赛相关规定。
4、强化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5、提高服务意识,为运动队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
6、裁判员应在赛后4小时内将裁判员报告表交给赛区竞赛组。
裁判员纪律规定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大会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充分准备,高水平地完成好裁判工作。
三、严格执行规则,尺度统一,独立执裁,公正判罚,果断准确。
四、提前做好裁判工作流程,制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案和对策,保证裁判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遇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慎重处理。
六、仪表大方,态度和蔼,精神饱满。
七、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八、遵守时间,服从安排,外出请假,注意保密。
九、遵纪守法,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十、不接受参赛队的宴请、礼金、礼品。
运动员纪律规定
一、精神振奋,作风优良,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公正参赛,公平竞争,全力以赴,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
三、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虚心学习,相互交流。
四、遵守规则,服从裁判,理性参赛,按规则规定程序办事。
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六、遵纪守法,讲文明,讲道德,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七、不弄虚作假,不服用任何违禁药物。
八、不无故弃权,不罢赛,不拒绝领奖。
九、不搞私下交易,不打假球,不假赛。
十、不酗酒,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讲粗话。
宜宾市足球协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