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2017年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8人制足球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共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彭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彭州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彭州市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815-928

    地点:战歌足球公园、圣力凯足球运动中心

四、参赛单位:各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五、竞赛项目:男子足球(8人制)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22人(含教练、3名外援)。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2.参赛球队需在“绿茵岁月”app上完成球队组建、注册和赛事报名工作。

3.各报名参赛球队须按照大会统一制式的报名表逐项认真填写齐全后一式两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实在职身份),附参赛球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寸照两张(制作参赛证使用),在2017年7月3017点前,交组委会(彭州市天一广场宏升街16号彭州市足球协会办公室)。

4.比赛信息公布渠道

绿茵岁月:彭州市足球协会

新浪微博:彭州市足球协会

微信公众号:PZFA

电子邮箱:scpzfa@sina.com

咨询电话:028-83887738

对公帐号:中国银行彭州支行130673210067

5.赛事组委会分工

  兵(组长13678183908

杨路涛(常务副组长13880010906

张龙建(竞赛13568956587

黄世东(裁委15881155834

  强(技术13402804230

  鸣(后勤13882215467

王玲丽(会计18980947085

5.报名参赛的单位,须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以承担本球队在比赛中遵守赛会纪律和秩序。待比赛全部结束后,根据实际违纪情况,保证金的余额将一并退还各球队。如果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主办方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球队、运动员资格及审核办法

1.球队参赛资格

参赛球队单位可由3个市直机关部门(局)、乡镇联合组队参赛。

2.球员参赛资格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适宜足球比赛的成年自然人。

2)参赛球队球员须是参赛单位(部门)机关或外派所(组)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

3)球员以公务员、事业人员为主;派遣制、临聘制人员为辅;3名外援为补充。

3.球员参赛资格审核办法

1)公务员、事业人员(请如实填写编制性质)

2)派遣制、临聘制人员

提交至少为期1年(365天)的用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代表单位的公章。

注:未提交用工合同复印件的人员,均被被审核为外援。

3)外援报名资格

非中国足协注册职(半)业运动员。

4)参赛球员不得多队重复报名参赛。

5)球员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适宜参加足球比赛,如队员发生意外事故,由参赛单位全权负责。

6)参赛球队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中)或其他能保障参赛球员因比赛而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其它待遇。

7)球员编制性质未如实填写,组委会将根据相关举报和证据作出相应处罚。报名结束后公示球队花名册,接受审核,3天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接受任何关于参赛资格的举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为8人制足球赛,每队上场8名球员(必须有1名守门员)。

(二)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三)比赛方法:参赛的球队先分组进行单循环小组排名赛,根据小组积分成绩排名决定进入下一阶段名额,直至决出前三名。

(四)比赛用球使用5号球。

(五)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各队领队(教练员)到第四官员处签到并领取球员登记表,填写上场的8名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每场比赛每队可替换4次共10人(上下半场各有两次替换),队员一经替换下场不得复上,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六)上场参赛资格。

1. 球员必须持彭州市足球协会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及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上场参赛。

2.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场参赛人数不多于2人。

(七)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红牌或小组赛不同场次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另有追加处罚的除外)。小组赛阶段的一张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张黄牌处以50元罚款,每张红牌处以100元罚款,罚款从球队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八)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九)比赛一经确认报名须按时完成所有比赛,凡弃权比赛的球队,需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场次比赛费用及违规行为处罚。

放弃比赛资格三场(包括三场)或以上者,被视为弃权,组委会将扣除所有保证金。

(十)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经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将协调安排其他时间补足剩余比赛。

(十一)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放弃本场比赛。

(十二)各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等基本信息须与“绿茵岁月APP”以及报名单上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预颜色必须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十三)球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区间:1-99,上衣后面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十四)运动员一律穿胶钉足球鞋(布面/皮面均可)上场比赛。所有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未戴者一律不得上场。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1.冠、亚、季军球队分别获纪念奖杯1座,奖牌25个。

2.最佳射手奖纪念奖杯1座。

备注:如射手榜进球数相同,则由名次靠前的球队的球员获得最佳射手奖

3.“体育道德风尚奖”纪念奖杯1座。

4.集体奖(证书)

1-4名:一等奖

5-8名:二等奖

8名以后:三等奖

(二)计分办法

1.小组赛阶段常规时间内获胜一场得3分;平局,双方均得1分,负方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含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两队积分相等时,双方比赛获胜者,名次列前;

2)三队积分相等时,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九、裁判长、裁判员、纪律委员会委员由彭州市足协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彭州市足球协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比赛纪律处罚,参考《彭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