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爱足球”北京城市联赛之
北京市业余青少年俱乐部定级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 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
二、承办单位: | 东城区足协 |
西城区足协 | |
朝阳区足协 | |
海淀区足协 | |
丰台区足协 | |
石景山区足协 | |
房山区足协 | |
通州区足协 | |
怀柔区足协 昌平区足协 | |
三、协办单位: | 成都城市绿茵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四、比赛时间: | 10月15日至12月10日利用周六、日举行。 |
五、比赛场地:
(一) 东部赛区:通州区宋庄足球公园
(通州区、平谷区、顺义区)
(二)东北赛区:恒通国际商务园
(朝阳北区、东城区北区)
(三)北部赛区: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中学
环宇体育足球公园
(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
(四)西北赛区:中关村软件园智云足球场
(海淀区、西城北区)
(五)西部赛区:五环博梦足球公园
(石景山区、门头沟区、西城西区)
(六)西南赛区:百灵鸟永乐汇房山体育公园
(大兴区、房山区)
(七)南部赛区:北京市足协高鑫青训基地
(丰台区、西城南区)
(八)东南赛区:观音堂足球体育公园
(东城南区、亦庄开发区、朝阳南区)
六、总决赛比赛场地:北京市足协高鑫青训基地
七、竞赛分组:
12岁男女混合组 | 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11岁男女混合组 |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10岁男女混合组 | 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9岁男女混合组 |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8岁男女混合组 |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7岁男女混合组 |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
6岁(含)以下男女混合组 |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
八、报名办法及资格:
(一)市足协注册的全体业余青少年培训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学员情况,按年龄组分别组建一支代表队报名参赛;
(二)报名队员按照单年龄段每人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组别比赛,不能跨组参赛,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后,取消该队继续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运动员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运动。
(三)每队可报年龄在21周岁(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的领队、教练员、翻译、队医、队务等在参赛期间全面负责球队管理工作的球队管理人员,报名人数2-5名。每场比赛球队报名中的管理人员至少1人最多3人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全权负责比赛期间的各项队务管理,以上信息一经组委会确认不得更改。每一名管理人员,最多可以报名管理5支球队。
(四)5人制比赛每队报名队员6-15人;8人制比赛每队报名队员9-18人。
(五)报名球队名称统一规范为:俱乐部名称+赞助商名称(如有)+U数字(例U12)队。所有符合参赛资格的球队,在同一赛季内只能以同一个队名参赛,任何原因不得更改队名。
(六)球队所有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本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交组委会保险单复印件,如被保险人信息与报名人员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七)报名办法及时间:
1、参赛队员必须通过北京市足协官方合作伙伴“绿茵岁月”APP手机客户端“俱乐部联赛”参赛窗口,本着就近报名的原则选择赛场,报名时必须提交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非中国大陆护照)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报名;11岁(含11岁)以下年龄组报名时必须提交有效证件之一(学籍卡、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报名;6岁(含6岁)以下年龄组报名时必须提交有效证件之一(户口簿、学籍卡、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报名,2017年9月1日0点至20日22点前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如一个赛区出现单个年龄组报名总队数不足4支队伍参赛时,组委会将根据球队所在地,在本着就近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赛区同年龄组合并处理,同时逾期不再受理。
九、竞赛办法:
(一)在本着就近报名原则的基础上,将根据各赛区各年龄组的报名队数,采用赛区第一阶段分组(每组4支队伍)单循环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赛区第二阶段,再通过交叉淘汰赛,最终产生各赛区各年龄组前三名获得各年龄组总决赛参赛席位 ;
(二)总决赛将根据各赛区各年龄组分别出线的球队,采用交叉淘汰赛办法,各赛区第一名进行1至8名的交叉淘汰赛,各赛区第二名进行9-16名的交叉淘汰赛,各赛区第三名进行17-24名的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定总决赛阶段的全部排名。
(三)10岁以上组别(含10岁)采用八人制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9岁以下组别(含9岁)采用五人制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五)八人制参照2016年7月1日国际足联11人制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执行,取消“越位”限制,换下场队员还可以重新上场比赛。每场比赛每队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多于14人。
(六)五人制参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七)全部比赛可在天然草坪或人造草坪上进行。
(八)比赛期间如因天气或其它原因,致使原定场地无法进行比赛,由比赛监督报组委会同意后,可在经检查合格的备用场地上进行比赛。在总决赛阶段,如因天气或其它原因,致使原定场地无法进行比赛,由比赛监督报组委会研究决定。
(九)八人制比赛使用5号球。
(十)五人制比赛使用4号球。
(十一)所有比赛必须使用北京市足协指定的比赛用球。
(十二)在一场比赛中队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被裁判员出示2张黄牌,或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十三)各阶段比赛期间的红、黄牌一律带入总决赛累积计算。
(十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终场为平局后,八人制和五人制均不进行加时赛,采用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十五)每场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点球决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未与组委会提前48小时说明原因,无故弃权一场取消全部成绩)。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红、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十六)由于雷电、雾霾(橙色预警)等极端天气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比赛中断、不能准时开始或者重新开始,应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比赛,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但暂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中断;
2、比赛暂停后30分钟内,当裁判员与比赛监督商议后,认定比赛可以恢复时,比赛队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令,迅速恢复比赛;
3、如裁判员与比赛监督商议后宣布本场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赛区组委会必须选择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的时间。
十、参赛办法:
(一)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章程》、《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试行)、《北京市足球人员违规违纪制约处罚机制》(试行)、《2017年北京市业余青少年俱乐部定级赛竞赛规程》等相关文件中适用本比赛的条款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二)赛前30分钟,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所有队员及至少1名、最多3名管理人员,需持组委会确认的“2017年北京市业余青少年俱乐部定级赛参赛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集体进入候场区域,由资格检查人员逐一核对报名表与身份证信息,非本人不得进入。
(三)赛前10分钟,双方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管理人员需提交签字的符合要求的上场队员名单,由当场执法裁判员再次逐一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2017年北京市业余青少年俱乐部定级赛参赛证”,核对红、黄牌记录,符合参赛条件后方可参加比赛。
(四)超过比赛开球时间5分钟,参赛队员及至少1名、最多3名管理人员尚未全部到场,视为弃权,八人制判对方参赛队3:0胜,五人制判对方参赛队5:0胜。
(五)本次比赛收取报名费每队300元在领队会时候收取(现金,支票)。
(六)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需现场交纳1000元纪律保证金。比赛过程中如无违规违纪问题,赛后将纪律保证金如数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