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川区足球协会超级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17年4月~12月
2、比赛地点:永川体育中心内场、永川体育中心外场
二、参加队伍
业余足球俱乐部及业余足球爱好者可组队参赛。
三、竞赛组别
永川区足球协会超级联赛
四、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5人—35人;必须符合《重庆市业余足球联赛》的有关规定。
3、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须在永川区足球协会注册成为协会会员后方可参加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俱乐部签订身价表。
所有参赛运动员一旦在某俱乐部注册后不可随意更换球队参赛;球员转会申请须递交至区足协审核通过后(转入球员的俱乐部须支付球员相应身价的转会费给该球员的原俱乐部,转会费由区足协代为收取),方可代表已转会俱乐部参赛。
各参赛俱乐部上场球员须递交参赛卡至裁判组验证通过后方可上场参赛。
各参赛队伍的队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由各个参赛队伍自行购买后递交至区足协审查。
4、报名时各队须交纳纸质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各一份,并加盖俱乐部公章;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区足协竞赛部电子邮箱:mag1c@vip.qq.com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采用双循环制。
2、比赛为十一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足球。
3、每队在场上参赛的队员中,有且只有三名在校大学生球员(若场上某支球队的参赛队员中有超过三名在校大学生球员,即四名或四名以上在校大学生球员,则判对方3:0获胜。终止时,比赛的实际比分大于或等于3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计)。
4、比赛换人规则,每场比赛可以更换的替补队员人数为8人,换人次数6次;同一场比赛中被替换出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
5、若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终止,视该队该场弃权,判对方3:0获胜。终止时,比赛的实际比分大于或等于3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计。
6、比赛时,各队须提前30分钟到场,提前15分钟向裁判组提交上场队员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审验,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7、一场比赛,1张红牌或累计3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注明:直接红牌一张扣取保证金200元;黄牌一张扣取保证金30元,纪律仲裁委员有权利视具体情况追加处罚)。
8、各队需备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清晰的号码。队员全程比赛中必须使用同一号码;上衣、短裤号码必须为同一号码;无号、重号不得上场。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须穿布面胶钉足球鞋或皮面胶钉鞋(鞋钉高度不超过AG高度)、穿足球袜,必须戴护腿板。场上队长应佩戴袖标。比赛队员不得佩带任何饰品、框架眼镜及裁判员认定可能危及他人的任何物件。
9、各队不得故意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其他各队与该队比赛的成绩一律不计。纪律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弃权或中途退出比赛队给予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队未按规定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延误比赛或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15分钟后的视为弃权。
六、比赛办法
比赛采用联赛制。比赛场次、时间和地点以竞赛日程为准。
名次与计分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比赛中客场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7)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七、经费
报名时需缴纳参赛费3000元(在联赛期间,每支球队可享用足球公园五人制球场作为球队训练场地3次,每次2小时);纪律保证金2000元(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对联赛第一名的俱乐部和联赛优秀球员给予表彰。对联赛中表现优异的队员进行选拔组队参加重庆市业余足球联赛总决赛,城市冠军杯足球赛,重庆市城市运动会。
九、报名与报到
各参赛俱乐部须在2017年4月1日前按要求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各一份,保险单复印件交区足协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区足协竞赛部电子邮箱mag1c@vip.qq.com 。有关报名详情及相关表格可加入永川区足协QQ群(群号:116508897)下载。
咨询电话:曹晶18996173601 黄山宝15215211571
十、其他
各参赛队伍与组委会必须签订参赛承诺书,若发生意外伤害由各参赛队伍自行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足球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