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旬阳县第五届“超级杯”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小组赛:2018年2月9日至11日,老城体育场足球场(二小足球场);淘汰赛:正月初四至正月初六,老城体育场足球场(二小足球场)。
二、主办、承办单位、赞助商
主办单位:县教体局
承办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县足球协会
赞助商:陕西宏豪建设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男子足球,5人制
四、球队、球员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球队
每支参赛球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可由单一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系统的干部职工组成,也可以通过自由组合的方式,以俱乐部队的形式参加比赛,每支参赛球队应有1名领队兼教练员、1名队长和相对固定的出赛阵容。每名参赛者只允许代表一支参赛队报名,不得重复报名,不得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所在队伍的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1998年的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是在本县范围内居住、工作或学习的足球爱好者;未成年人必须由其监护人签字同意并购买保险,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运动能力和水平,适合参加本项运动,并愿意承受本项运动有可能带来的意外伤害;
3.禁止各级各类现役职业足球运动员参赛。
(三)报名办法
本次比赛报名工作由市足球协会具体负责,参赛队伍数量上限为8支(报名截止于2017年2月2日18:00前,到达报名时限或队数上限则自动关门),具体报名方式请咨询县足球协会。
报名时必须以全队的形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成功以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替换申请,擅自替换,将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联系人:李柯 牛新建
联系方式:18690550111 15809150557
五、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小组赛循环赛制。
六、积分和名次排列办法
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以全部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照下列排列条件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红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4.若经过上述程序仍不能确定名次排列,则抽签决定名次;
七、强制保险
加强赛事安全保障工作,规避赛事风险事故,参赛运动员(包含领队和教练员)请自行购买保险。
八、免责声明
各参赛队领队及队员必须如实签署“免责声明”和“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九、奖励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给予奖励,奖牌各一枚,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其他队伍分别奖励足球装备。每个队伍会给提供全队合影。
十、经费
1、本次比赛每队收取500元参赛费用,为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参赛各队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元,比赛结束后由足协根据红黄牌情况按规定退还。
2.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比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除特别说明外,参照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2013/2014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5人制)执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
(二)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三)出于安全考虑,比赛中不得铲球,对运动员装备作如下规定:比赛用鞋不得使用金属钉鞋,原则上运动员应配戴非金属类护腿板参加比赛。
(四)参赛队可自由命名,中英文均可,允许有商业冠名,球队名称不能超过8个汉字或16个字符。运动队名称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及精神文明准则。
(五)允许参赛运动员穿着任意品牌比赛服装(含鞋)参赛,各参赛队应至少有1套统一队服,且比赛服装的号码应与报名表相符。如出现参赛队服装主色冲突,则客队需穿着组委会提供的分组训练背心。
(六)每场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每个半场各20分钟,半场之间休息5分钟。
(七)每场比赛换人必须在组委会指定的换人区完成,先下后上,换下队员可在上场比赛。
十二.裁判员安排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县足球协会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县足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