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
2018年中卫市全民运动会“我爱足球·锦虹杯”第六届业余足球联赛
二、比赛主题
挥洒激情,阳光足球,团结进取,增进友谊,全民健身
三、比赛目的
丰富全民生活,推进我市足球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市广大足球爱好者对足球的热情和运动水平。
四、主办单位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足球协会
五、承办单位
中卫市足球协会、宁夏奥圣体育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宁夏大学中卫校区
七、冠名单位
宁夏锦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八、赞助单位
绿茵岁月
九、比赛时间
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9月15日
十、参赛要求
(一)运动员资格
各球队须按照赛事报名要求在中卫市足球协会,绿茵岁月APP完成队员相关信息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比赛前利用绿茵岁月APP进行赛前球员报名并通过身份证检核后方可上场比赛。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心脏病、心梗、心肌炎、脑血管病史等(在中国足协注册的现役中超、中甲、中乙职业球员以及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全运会球员不得参加比赛)。;
2.凡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足球协会、中卫市足球协会下发禁赛通知的不予报名;
3.参赛球员必须为2018年中卫足球协会已注册球员并购买针对运动伤害的个人医疗保险(费用自理);
4. 必须是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上场比赛,若发现冒名顶替,组委会将取消该球员的参赛资格,并处以300元罚款,如遇到胜负关系影响,取消该名队员所在球队本场成绩,以0:3判负。
5. 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场上判罚及场下纪律问题需要提出上诉时(详见纪律处罚细则):
(1)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承办单位,并交纳300元上诉费。如上诉成立,退还上诉费。该费由败诉单位负责。如上诉失败,上诉费不退还。
(2)上诉书必须予有争议比赛后2小时内送赛事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赛经费
1.参赛球队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1000元,比赛保证金1000元,整个赛事结束后如无违纪,保证金将无息如额退还参赛球队。
2.各队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三)奖项设置
1.团队奖项
①联赛冠亚季军各1个,奖金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
②公平竞赛奖3个:授予平均每场球风最高的球队;
③团队拼搏奖3个:收到处罚最少的球队;
④体育风尚奖3个:由市足协授予整体精神面貌好,比赛球风较高,团结凝聚力强的球队。
2.个人奖项
①最佳教练1名:授予冠军球队的教练;
②最佳领队1名:授予在球队组织、队员管理方面表现最好的球队领队;
③金袖标奖(最佳队长)1名:授予平均球风最高的球队队长;
④联赛MVP(最佳运动员)1名:授予冠军球队中对团队作用最大的球员;
⑤金手套奖(最佳守门员)1名:授予进入半决赛四支球队中失球最少,且扑救次数最多的守门员;
⑥最佳后卫1名:授予决赛四支球队中,球风最高,且拦截、抢断数据较高,本队失球较少的后卫;
⑦金哨奖(最佳裁判)1名;
⑧金靴奖、银靴奖、铜靴奖各1名。
(四)球风评定标准
满分5分,每场比赛的球风评定由当值技术官员和裁判员综合评定。
1.得一张红牌扣1分(若是由得两张黄牌累计所得,则黄牌不另外扣除球风得分);
2.得一张黄牌扣0.25分,若一场比赛中累计超过两张黄牌,则每张黄牌扣0.3分;
3.若因铲球动作得到黄牌,则扣0.5分;
4.队员的口头禅中含有不文明语言,若经裁判再三提醒后仍然再犯,扣0.5分;
5.若场上或场下双方队员发生冲突,则各扣0.5分。仲裁组酌情可追加处罚;
6.场上或场下队员、拉拉队殴打辱骂裁判、对方队员、本方队员扣5分;
7.比赛结束后某队场上没有一名球员到中圈主动与裁判和对手握手致意扣1分;
8.球队罢赛扣5分;
9.对于在比赛中能很好的体现公平竞赛精神的行为,仲裁组酌情可给予加分奖励;
10.若扣分后得分为负数,则按负数计分。
(五)裁判判罚
1.当场主裁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2.主裁判在执法过程中,须记录犯规队员、进球队员的球衣号码和时间,并于比赛结束后交给赛事竞赛部。
(六)其他事宜
各参赛队员必须购买运动保险,如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按保险条例给予赔付,
1.各参赛球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不得追究主办及承办单位的任何责任;
2. 赛事过程由于双方球员及观众发生口角斗殴,群殴致伤,相关医疗赔偿费用,主办方组委会、承办方及裁判概不负责任,由承办方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各参赛球队往返交通、医疗费用一律自理;
4.各参赛球队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
十一、比赛细则
(一)比赛装备要求
1、参赛球队需统一球衣、球裤、球袜、规范号码,守门员的服装应与场上其他队员的服装有明显区别,每支队伍应有主客两套不同颜色区分明显的队服(除门将外所有球员应着短裤短袖队服,雨雪天气可以长裤长袖)。参赛球员需统一印制中卫市业余联赛臂章于球衣左肩;
2、参赛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上场比赛;
3、参赛队员上场不得佩戴一切饰物,摘不下来的必须用胶布包裹,佩戴玻璃眼镜的球员建议更换隐形眼镜或运动眼镜;
4、报名队员服装号码为1-99号,替换上场的队员不得使用被换下场队员的球衣;
5、参赛队员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重号,不得无号。参赛队员出场出示身份证或者其它贴有本人近照的有效证件,以供裁判组进行核查;
6、守门员上衣服装如果与其他比赛队员服装冲突,必须更换比赛服装;
7、上场参赛队员必须有场上队长,并佩戴队长袖标;
8、参赛队员只允许穿着布面胶钉或者皮面碎钉足球鞋进行比赛(TF,AG),严禁穿钢钉或者长钉足球鞋入场(HG,FG,SG);
(二)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参考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规则)
1、 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国际足联有关规定;
2、执行中卫足球协会2016业余足球联赛组委会制定的《纪律处罚条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
3、比赛采用9人制(含守门员),比赛使用5号球。
4、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
5、本次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6、每场比赛开始之前,对上场队员进行资格检查,参赛队员须携带身份证或其它贴有本人近照的有效证件进行参照核对,检查不合格的球员禁止参加比赛;
7、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队由负责人将上场及替补队员名单交至第四官员;
8、在每场比赛中,每队替换名额七人,被替换下场的球员不能重新上场;
9、比赛过程中或中场休息期间需要换人时,向第四官员申请,由第四官员带领,在主裁判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侧场地中场换人区换人,严格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补充:如未经过第四官员登记核查身份和着装,比赛球队直接进行私自换人,第四官员未进行记录,组委会有权对当事球员追加黄牌.;
10、禁止任何形式的铲球,一旦出现铲或意图铲球则判定为犯规,由对方罚任意球;裁判可以视该情节是否严重出示黄牌或红牌;禁区内任何形式的铲球将直接判罚点球。 如出现情节恶劣的铲球情形,组委会在赛后经合议,可以对该队员将采取追加停赛处罚,直至取消参加本届比赛的参赛资格,并对球队处罚金等附加处罚。
11、当本队球员受伤,在比赛暂停中领队或队内后勤得到第四官员的准许下,可以进入场地一起搀扶或救治.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且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比赛中断时的成绩有效,组委会应尽快另外选择时间和场地补足剩余时间的比赛;
12、比赛结束后,双方领队或教练须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比分;
13、关于红、黄牌的规定:
①同一名队员累计2张黄牌,将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
②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停赛一场;由纪律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③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将停赛一场;由纪律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④被罚红黄牌的球队,一张黄牌扣除50元,一张红牌扣除100元,红黄牌罚款在比赛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14、关于比赛弃权和罢赛
①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仍不足7名队员的球队(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
②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③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④中途退出比赛。
15、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①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比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比0,则以实际结果为准;扣除弃权或罢赛一方全部纪律保证金;
②提前一天告知比赛弃权的球队罚款500元,无故弃权的球队罚款1000元。;
③中途退赛的球队,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包括已赛场次)均计对方3比0获胜;扣除退赛一方全部纪律保证金;
16、比赛过程中,如果双方球员及观众发生口角和斗殴,群殴群伤的,主办单位、组委会及裁判员概不负担相应的治疗及赔偿费用,参与斗殴的球员或球队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足球协会同罚同禁,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7、比赛开始前,裁判负责组织双方队员进行入场仪式。比赛结束,裁判需要负责组织双方队员到中圈列队,向观众及替补席示意,参赛队员必须在裁判引导下,与裁判和对方队员握手后离场.通过这种仪式表示友好,促进比赛能形成一个健康、文明、友谊、团结的良好比赛气氛。如裁判省略了入场及结束仪式,当事球队可向组委会投诉。
18、纪律处罚细则
A.场上球员必须尊重执法裁判,比赛中出现争议时,场上领队,队长需第一时间出现制止本队球员防止事态激化。
B.比赛中如在场上对裁判的判罚产生异议,可由俱乐部领队向组委会下设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比赛期间不得在场上追问、辱骂、殴打裁判员(包含触及推搡)。有场上场下出现两名(含两名)以上球员追问、辱骂、殴打(包含触及推搡)裁判的,均视为围攻裁判。
C.场下球员必须在指定替补席区域就座观赛,不得随意离开指定区域。违者罚款50元,通报批评。
D.为净化赛场,保证比赛和谐融洽,运动员或球队工作人员在比赛中或赛后以指责、谩骂、吐口水、打手势及其他不文明、不道德方式侮辱威胁恐吓对方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追加停赛处罚,通报批评并扣除保证金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D.以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立即被出示红牌,将按情节轻严追加2场以上的停赛处罚、赛季禁赛、通报批评并扣除保证金的处罚。裁判,第四官员警告无效后,驱逐出替补席观众席,扣除相应纪律保证金通报批评。
E.赛后技术报告队长确认无误签字,过后不得更改。不得代签,冒签。违者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F.技术台提供赛前检录,赛中记录,赛后统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技术台区域干扰正常工作。违者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G.为提升联赛,球队宣传。参赛队及队员需配合组委会宣传,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出席会议,媒体活动(队内人数不得少于60%)。违者罚款200元。
H.参赛队员必须出示参赛有效证件,球衣佩戴联赛统一臂章,第四官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参赛。违者不得参赛,罚款50元,通报批评。
I.对参赛球员未按照比赛装备要求着装者,在第四官员提示着装后未统一着装的球员罚款50元/人,通报批评;
J.各参赛球队球员需严格遵守并执行竞赛手册和中卫市足球协会各项规章条例,领队担负管理球队及球员责任,如发生利用公众社交平台发布针对中卫市足球协会及赛事组委会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实对球队领队通报批评,当事球队纪律保证金做出处罚,处罚金额500元。当事球员进行停赛、禁赛,情节严重者取消球队和球员中卫市足球协会注册资格;
K.纪律保证金金额低于50%需齐补方可继续参加联赛安排的赛程。
19、决定名次办法
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②如果在循环赛所有比赛结束后,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的积分相同,那么则根据以下标准来判定球队的最终排名:
A、在与积分相同球队的比赛中总积分;
B、在与积分相同球队的比赛中总净胜球;
C、在与积分相同球队的比赛中获得的总进球数;
D、组委会组织相关球队抽签决定。
十二、附则
(一)本条例只适用于2018年中卫足球协会业余足球联赛;
(二)所有处罚自组委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生效,组委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本规程未能详列的参赛队员、教练员、随队人员在赛前或赛后(场内或场外)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联赛纪律委员会可参照《全国足球竞赛处罚规定》或与之相近似的条款予以处罚;
(四)本条例由2018年中卫足球协会业余足球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五)本条例自2018年4月15日起生效。
十三、责任事项声明
本次赛事产生的意外风险因素, 由各参赛球队各球员自行承担,与组织者无任何责任。赛事组委会及各球队领队,只是提供大家踢足的一个运动平台,比赛是公益性的,每个球员都是自愿参加的.足球运动是一项风险竞技项目,组委会及各领队要求各个参赛队员,都要办理相关的保险,联赛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或任何纠纷时,与组委会及双方领队无关,组委会及双方领队只提供必要的当事人联系方式。所有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尊重足球这项运动,因为恶劣犯规,非体育道德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受伤害者及组委会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参赛球队领队及全体参赛队员须与组委会签署免责协议方可参赛。
十四、主办单位拥有本赛事最终解释权。
十五、未尽事宜说明
1、本次赛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由赛委会最终决定。
2、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3、若因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赛委会有权对竞赛日程或时间的安排做出更改后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赛事组委会人员
竞赛部:陈超 杨武 李中平 陈学伟
技术部:黄兴平 马新林 周霜 孙健
外联宣传部:魏扬 黄昊 曹晓刚
财务部:张杰 赵涛
十七、赛事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中卫足球协会官网:http://www.nxzwfa.icoc.in
中卫足球协会公众号:zwzqxh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