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2016年四川业余足球联赛(巴中赛区)竞赛规则

2016-05-19 巴中市巴州区足协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年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

巴中赛区竞赛规程

一、 总则:

比赛宗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广普及足球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营造足球氛围,扩大四川足球人口;衔接中国足协职业足球联赛,促进四川巴中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

二、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足球协会

承办单位:巴中市体育局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巴州区第四中学

巴中国开村镇银行

冠名单位:四川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巴中管理站

三、竞赛项目:

成年男子7人制足球比赛。

四、参赛单位:

巴中国开村镇银行足球1队、巴中国开村镇银行足球2队、巴中兄弟伙足球队、巴中巴山宇光足球队、巴中魅力传媒足球队、巴中明盟传媒足球队、巴中金融联足球队、南江光雾山足球队、恩阳川旅平安足球队、巴中市电业局足球队。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报名注册:

(一)参赛资格

1、运动队必须由所在巴中市巴州区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业余运动员组队参赛。

2、在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及巴州区足协邀请的巴中市其他参赛队。

3、各级联赛注册运动员上报四川省足球协会,由四川省足球协会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

4、运动员年龄规定:报名运动员年龄应为18岁以上,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

5、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竞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参赛,不得再代表其它单位参赛。

6、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运动员及其梯队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年度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

7、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五甲联赛的俱乐部、运动员,不得再报名参加年度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

8、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如参赛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赛区组委会。球队报名前必须同时提交由球员本人签署的赛事期间纪律保证书和免责协议书。

(二)报名注册

1、参赛队须于201648日前将报名报名注册表上报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参赛队必须在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注册(邀请球队除外),巴州区足球协会为运动员统一制作《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巴中赛区参赛证》。制作费用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承担。

3、报名费、保证金请直接转款或者存款到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账户(账号名称: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开户银行:巴中国开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033302 00000 8341),并在备注中写明用途(比赛报名费及参赛保证金)。报名时须查验存款或者转账回执单。

4、报名注册内容:参赛队须准确上报下列资料:

1)球队名称;

2)运动员的姓名;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免冠证照2(白底近照)

5)运动员注册系统号码;

6)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5、报名人数:

参赛队采取一次性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队医1名、运动员15名,报名运动员最低不能少于10人;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运动员号码:

运动员球衣号码199号;一经报名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六、安保要求:

(一)承办赛区应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赛区安保计划和安保预案,确保运动队、竞赛官员住地、比赛场地安全。

(二)为保障运动员和竞赛官员人身安全,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需在体育场为运动员和比赛官员提供安全的进出通道。

七、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前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赛制。

八、 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省市联赛组委会和赛区组委会制定的联赛相关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四)有关规定:

1、参赛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护袜。

2、须穿皮质碎钉或布面胶钉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3、比赛使用“奥联”5号球。

4、参赛队员比赛上衣右边袖子必须佩戴“巴州区足球协会业余杯赛臂章”、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5、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场3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淘汰赛70分钟成平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6、替换队员:

每场比赛上下半场可换7人,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

7、替补席人数:

替补席就坐12名人员(8名替补队员,4名球队官员),替补席人员必须是秩序册上的替补队员和4名球队官员。

8、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除外)。第一阶段黄牌、红牌带入第二阶段。

9、有关红黄牌罚款:

1)比赛队在比赛中,黄牌罚款50元,由犯规球员所在球队交纳的保证金里扣除。

2)比赛队在比赛中,红牌罚款100元,由犯规球员所在球队交纳的保证金里扣除。

10、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九、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在比赛中出现的推搡、谩骂、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将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和“不受欢迎的队”,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禁赛处罚。

(二)运动员、管理人员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场上或场下),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罚。

(三)不可对组委会依据本规程上述二项条款所做出的处罚结果提出申诉。

十、中止比赛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主裁判可根据天气和现场情况暂停比赛进行补水,补水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二)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三)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四)在中止比赛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五)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六)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不能对替补队员名单中的队员进行增加、更换。

3、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4、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5、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6、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

7、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

十一、 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十二、 弃权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联赛;

5、罢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6、纪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三、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赛区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赛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申诉流程:

1、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将申述材料提交比赛监督;

2、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需缴纳300元人民币诉讼费;

3、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区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十四、 决定名次: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互相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以上均相等,则按小组赛净胜球多者,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四)单循环赛前4名进入淘汰赛。

1、淘汰赛为单循环赛赛第一名VS第四名,第二名VS第三名。胜者队晋级决赛,败者队争夺季军;

2、淘汰赛中如遇正常时间70分钟内未分出胜负,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为20分钟,半场加时赛时间为10分钟。无中场休息时间,加时赛无金银球制;

3、加时赛仍然未分出胜负,则进行点球决胜,罚进点球多者胜 。                                                                                     十五、 奖励办法:

比赛第一名获得冠军奖杯一座,冠军奖牌;第二名获得亚军奖牌;第三名获得季军奖牌。

十六、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奖项评选:

(一)本届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两名,颁发证书;

(二)最佳射手一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三)并评选本次比赛最佳阵容,颁发证书。

十七、经费:

(一)报名费每队1000元(赛事中无其它收取费用);比赛保证金每队1000元(赛后按实际扣款情况退还,如无违规违纪行为,保证金全额退还),

(二)如有球队在比赛尚未结束时保证金已扣完,该球队需补足保证金才能参加下一场次的比赛。

(三)各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八、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选派:

(一)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巴中赛区裁判长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选派。

(二)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巴中赛区比赛监督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和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共同选派(每场四名)、裁判员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每场四名)。

十九、本规程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另行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联系人:黄超然

联系电话:13882417239

电子邮箱:huangchaoran@vip.qq.com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54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四川省足球业余联赛巴中赛区

纪律保证书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我们自愿参加2016四川省足球业余联赛,并做出如下保证:

1、参赛球队在比赛中必须遵守《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首届足球比赛竞赛规则》。

2、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爱护场地设施,如损坏场地照价赔偿。

3、参赛队员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尊重裁判,如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与裁判员发生争执或侮辱裁判员的运动员将由仲裁委员会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并处以罚款。

4、参赛队员在全部比赛中,关于红黄牌的处罚按照《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首届足球比赛竞赛规则》进行处罚。

5、参赛队如出现冒名顶替现象,由仲裁委员依据《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首届足球比赛竞赛规则》给予处罚。

6、在比赛中参赛球队员如发生打架、斗殴、诋毁、漫骂、吐唾沫、打手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侵犯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纪律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予扣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保证书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巴中赛区

免责协议

2016年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为非盈利性质足球健身活动,不是商业活动每个参与的人都是球队的主人,属于自发组织,遵循“平等、民主、自助、互助、AA”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为进一步强化队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参加活动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足球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足球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免责条款》

一、足球运动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球队领导不对任何足球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二、球队活动属于非盈利性质足球健身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俱乐部及活动发起人和领导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非本足球队参加者,球队及活动发起人和领导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参赛球队及活动发起人和领导责任及赔偿责任有约定效力。

四、有关足球比赛活动的内容、肖像及图片,版权将归区足球协会所有,协会有权发表及转载,有权用于协会的宣传。有涉及个人肖像的请本人先表态是否同意协会使用,未声明则视为同意使用。

五、以任何形式参加足球比赛活动都将视为同意以上免责协议。该免责协议必须参加者自己签名,代为签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者承担后果。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足球活动为例,参加者在踢球过程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球队成员的比赛及训练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某位队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被对方行为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球队组织者,参加者,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球队组织者,参加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协议:本人自愿参加足球队,并同意执行本公约的所有条款;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球队名称:

球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