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置信杯”足球竞赛规程

一、 总则:

比赛宗旨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广普及足球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营造足球氛围,扩大巴中足球人口,促进巴中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

二、主办、冠名单位:

办: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名:巴中置信投资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

成年男子夜间5人制足球比赛。

四、参赛单位:

巴州区辖区内各市州、区县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报名注册:

(一)参赛资格

1、运动队必须由所在各市州、区县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业余运动员组队参赛;

2、在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完成注册,并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

3、运动员年龄规定:报名运动员年龄应为16岁以上,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

4、报名运动员在本次比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球队参赛,不得再代表其它球队参赛;

5、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运动员及其梯队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6、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联赛的俱乐部、运动员,不得再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7、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二级乙等及以上)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如参赛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赛事组委会。球队报名前必须同时提交由球员本人签署的赛事期间免责协议书。

(二)报名注册

1、参赛队需在“绿茵岁月”APP中创建参赛队伍,并按照规定添加队员,并提交巴中市巴州区足协审核,审核通过的球队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微信公众平台









3、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为运动员统一制作《参赛证》。制作费用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承担;

4、电子档报名注册内容:参赛队须准确上报下列资料:

1)球队名称;

2)运动员的姓名;

3)运动员免冠证照电子档(不得着制式服装及工装等带有明显工作性质等服装);

4)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5)运动员身份证号码;

6)运动员手机号码。

5、球队数量及报名人数:

1)球队数量不超过24支;

2)参赛队采取一次性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8-10名(领队、教练、队医作为运动员时,须占用运动员名额),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运动员号码:

运动员球衣号码199号;一经报名在本次比赛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7、领队必须由所属球队队长担任,负责球队参赛期间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

8、比赛期间伤病人员补充:

比赛期间,参赛球队出现伤病人员退赛情况,可向组委会提出人员增补。且参赛球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二级乙等及以上)病情证明单,经赛事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补充完成人员增补手续。

六、安保要求:

(一)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赛区安保计划和安保预案,确保比赛场地安全;

(二)为保障运动员和竞赛官员人身安全,区分观众、媒体、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的专属区域,需在体育场为运动员和比赛官员提供安全的进出通道。

七、竞赛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竞赛时间

1、比赛时间为2016812—2016年9月4

2、裁判、领队、教练员培训、联席会及分组抽签将于86日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兴文置信360运动公园、恩阳区置信5人制场地

(三)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交叉淘汰赛赛制或根据参赛队数确定赛制。

八、 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5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三)执行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赛事组委会制定的比赛相关文件和根据比赛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四)有关规定:

1、参赛队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和护袜;

2、穿布面胶钉鞋或皮质碎钉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3、比赛使用4号球;

4、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右袖壁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右袖壁无比赛臂章者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5、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40分钟包干制,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上下半场第10分钟后,可进行补水一次,每次不超过1分钟,补水具体事宜由当值裁判员掌控。

淘汰赛中,40分钟成平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6、替换队员:

替换队员不得超过5人。替换队员次数不受限,可以重复替换上场。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替换(守门员除外),替换时出进场队员均需到替换区进行,先出场后进场。守门员可以和任何队员互换位置,但必须报告裁判员,并在死球时互换。替换队员未完全离场并进场,裁判员应停止比赛,令提前进场的替换队员出场,并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判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当时在罚球区内,则该间接任意球应在比赛暂停时距球最近的罚球区线上执行。如果替换队员不在换人区进行替换,裁判员可在死球时对这违规替换上场队员和下场队员进行黄牌警告。

裁判员对执行违规替换的处罚时,应考虑作出不利于犯规方的处罚。

7、替补席人数:

替补席就坐8名人员(5名替补队员,3名球队官员),替补席人员必须是秩序册上的替补队员和3名球队官员。

8、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队员被出示两张黄牌应同时出示红牌罚该队员出场。被红牌罚出场的队员不能坐在替补席上,同时不能重新进场比赛。他所属的球队应在队员被罚出场2分钟后再重新补充队员上场(上场队员站到替换区由助理裁判示意或记录员允许方可进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除外)。第一阶段黄牌、红牌带入第二阶段。

9、有关红黄牌罚款:

1)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黄牌罚款50元,第二张黄牌罚款100元,第三张黄牌150元,第四张黄牌200元,以此类推;

2)比赛队在比赛中,第一张红牌罚款100元,第二张红牌200元,第三张红牌300元,以此类推。

10、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九、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在比赛中出现的推搡、谩骂、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将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和“不受欢迎的队”,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禁赛处罚;

(二)运动员、管理人员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场上或场下),如1人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扣除总积分1分,罚款,200元;2人扣总积分3分,罚款500元;3人以上取消参赛资格,罚款1000元,并给予禁赛处罚;

(三)不可对组委会依据本规程上述二项条款所做出的处罚结果提出申诉。

十、中止比赛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五)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队员、替补队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不能对替补队员名单中的队员进行增加、更换;

3、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4、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5、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6、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

7、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

十一、 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二)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三)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十二、 弃权和罢赛

(一)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主办方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主办方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主办方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比赛;

5、罢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6、纪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三、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赛区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赛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申诉流程:

1、比赛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述材料提交仲裁委员会;

2、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需缴纳200元人民币诉讼费。

3、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区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十四、 决定名次:

(一)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相互间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相互间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相互间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五、 奖励办法:

(一)第一名奖金800元,奖杯一座,奖牌1/每人;

(二)第二名奖金500元,奖牌1/每人;

(三)第三名奖金300元,奖牌1/每人;

十六、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奖项评选:

(一)评选两支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二)比赛设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最佳裁判员奖;

(三)比赛将评选最佳阵容。

十七、经费:

(一)报名费

1、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会员球队参赛报名费为100元;

2、非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会员球队参赛报名费为300元。

(会员球队的认定:报名球队中不得低于6名协会会员。)

(二)参赛各队于报名时交保证金500元。在比赛中,如保证金余款低于200元,应当补齐保证金方可参加下轮次的比赛。如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赛后保证金如数退还;

(三)比赛各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报名费、保证金请直接转款或者存款到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账户(开户银行:巴中国开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033302 00000 8341),并在备注中写明用途(XX足球队报名费及参赛保证金)。报名时须查验存款单或者转账回执单。

十八、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选派:

1、裁判长、裁判员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2、比赛监督、裁判监督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纪律委员和仲裁委员会共同选派。

十九、本规程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另行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8800960077 电子邮箱:bzqzx@qq.com



巴中市巴州区足球协会

2016年7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