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第一届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龙泉驿区足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龙泉驿区足球协会、龙泉驿区财经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 龙泉驿区各大院校
四、比赛组别设置:大学生组(含高职、大专、本科)
五、比赛时间:2016 年10月20日起(详见日程表)
六、比赛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七、组织报名工作及参赛资格:
(一)资格要求:
1、不接受专业足球运动员(中国足协注册的现役或退役之球员)报名,一旦发现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及名次;
2、参赛队员须由本学校出示的盖公章的参赛报名表,并在“绿茵岁月”平台上实名注册认证。参赛球队须注册到龙泉驿区足协。
(二)同一名球员不能在多支队伍中报名,如若发现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名球员以及所在队伍的参赛资格及名次。
(三)报名时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名运动员需身体健康,适应参加足球比赛中的高强度对抗及碰撞,自愿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员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因赛场上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购买保险;
2、运动员注册:报名参赛运动员需下载城市足球联赛官方APP“绿茵岁月”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由领队或者队长提交属地足协注册并通过审核方可参赛;凡当年已注册球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四)参赛人数:球队可报领队1 人,主教练2人,运动员30人(报名经确认后,人员不能变动,未报齐人员的可在赛事规定时段内进行增补)。报名球队请认真填写报名队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保证正确。
(五)装备要求
1、队员不得使用可能危及自己或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2、各参赛队必须准备两套(主客场)颜色不同的球衣。运动上衣(颜色相同,有号码),短裤(同一颜色)。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
3、上场队员必须短钉球鞋(不超过FG鞋钉长度)或者布面球鞋。
4、上场球员(含守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
5、违反上述规定裁判员可令其更换,不更换不准上场。
八、竞赛办法:
(一)本赛事为联赛赛会制比赛,单循环比赛,根据最终积分等决出名次。
(二)报名截止时间:10月18日
(三) 比赛规则: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在不违背规则的前提下,可以对规则某些条款做适当修改,以适应当地足球运动实际发展现状。
(四)费用:本次比赛各支参赛球队500元报名费,并缴纳赛事保证金500元(如无违规违纪行为赛后5 个工作日内返还)。各运动队由于比赛产生的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纪律规定:
1、任何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都要被扣除全部保证金,用于补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停止该运动队参加下一年度该级别比赛的资格。
2、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与之赛过球队的比分均按0:3 处理(实际比分大于0:3按照实际比分为准),之后的比赛统一按0:3处理;
3、比赛弃权及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
◎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相应级别竞赛委员会的批准,未参加完赛程规定的比赛。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
◎拒绝按照相应级别竞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有未报名、或冒名顶替、或正处在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球队以3:O 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净胜球大于或等于3 个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分,并扣除相应保证金。相应级别竞赛委员会向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依据事实做出进一步处理。
特别说明:当一方球队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弃权、比赛改期等行为,必须至少提前2天通知组委会,弃权球队扣除保证金100元;如有比赛临时弃权的行为,需扣除保证金300元以弥补对方球队因此产生的车旅费等费用。
4.对于联赛中发生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均参照《成都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15版执行。
九、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获得赛事第一名的球队获得冠军奖杯及奖金800元。
2、获得赛事第二名的队获得奖金500元。
3、获得赛事最佳射手将奖金200元。
十、足协联系人:赵星 13348967101 微信:15928197101 邮箱182300615@qq.com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