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一、赛事宗旨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广、普及足球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促进眉山足球竞赛水平的提高。

二、联赛组织机构

(一)联赛委员会

1、名誉主任

廖仁军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  军    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主任

姚小虎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眉山市体育总会主席

3、执行主任

费元万    眉山市足球协会主席

4、副主任

顾  垒    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建松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社体科科长

白  宁    眉山市足球协会秘书长

王  鹏    眉山市足球协会副秘书长

5、委员

各参赛球队领队

(二)裁判委员会

1、裁判长:王 鹏

2、副裁判长:曾爱国  冷继伟  帅奇峰

3、裁判员:费元万  白  宁  雷旭东  李守春  姚文斌  范春华  段宇志  李熠炜  童鸿豪  王俊  邓铮  孙亮  代洪钟  李阳  万威晋  孙志峰  雷旭东  宋文龙  罗永洪  文洪良  张慧丽(女)

(三)纪律委员会

1、主任:费元万

2、副主任:白  宁  王  鹏

3、委员:童鸿豪  冷继伟  范春华  孙  亮  宋文龙  代洪钟

(四)仲裁委员会

1、主任:曾爱国

2、委员:雷旭东  姚文斌  刘宏嘉  李  阳  郝  浩  刘逸立

(四)赛区赛事监督

1、仁寿赛区、高职院赛区

负责人:曾爱国  王  俊、余俊霖

2、车城中学赛区

负责人:王  鹏、代洪钟

3、太和“5+7足球场”赛区

负责人:姚文斌、宋文龙

(五)安保工作组

负责人:童鸿豪

成员:

三、比赛场地

1、眉山车城中学11人制足球场

2、仁寿县体育场

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场

4、太和“5+7足球场”

5、其它备用场地

四、执行规则

1、眉山市足球协会《眉山市2016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眉山市足球协会《裁判工作规定(2015修订)》

3、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

五、竞赛项目

(一)甲组联赛

成人男子11人制足球赛,采用双循环赛制。

(二)乙组联赛

成人男子8人制足球赛,采用双循环赛制。

六、参赛球队

全市(住眉)各区县机关、企业、行业、社会团体组织的足球队,共22支球队。其中参加甲组联赛的10支,参加乙组联赛的12支。

(一)甲组

1、恒远测绘新青年足球队

2、仁寿启航足球队

3、仁寿劲浪足球队

4、眉州新战线足球队

5、彭山麦卡迪汽车私享足球队

6、眉州勇士足球队

7、眉山国米足球队

8、现代三维勘测子弹俱乐部

9、金港足球俱乐部

10、眉山钉子足球队

(二)乙组

1、青城建司足球队

2、眉山金融联队足球队

3、眉山高压线足球队

4、眉山电力足球队

5、兄弟连足球队

6、老男孩足球队

7、猎鹰足球队

8、90FC足球队

9、80青年足球队

10、彭山1984足球队

11、雷力建设足球队

12、中铁建简蒲高速足球队

七、联赛安排

(一)联赛开幕式

2016年3月10日(星期日)下午13时在眉山车城中学11人制足球场举行。

(二)甲组联赛

分上半赛季和下半赛季(期间举办其它比赛),在仁寿体育场、车城中学足球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场、其它备用场地进行。

(三)乙组联赛

分上半赛季和下半赛季(期间举办其它比赛),在太和“5+7足球场”进行。


八、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报名

第一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球队可以参加眉山市足球联赛

1、球队(俱乐部)在眉山市足球协会通过注册,且年度未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五甲联赛的;

2、球队队员年龄满18周岁男性,参加甲组联赛的球队人数不少于16人,参加乙组联赛的球队人数不少于10人;

3、完全同意和接受本“竞赛规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并签署眉山市足球协会“免责声明”;

4、在眉山市足球协会专用APP平台通过注册。

第二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队员可以报名参加眉山市足球联赛

1、队员年龄满18周岁男性,且年度未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五甲联赛的运动员;

2、队员在眉山市足球协会专用APP平台(www.lysy90.com)通过注册;

3、无不适应剧烈对抗运动病症。

第三条 球队报名

1、球队领队1名、主教练员1名;

2、队员报名号码为0号-99号,同一赛季中不得更改;

3、一旦报名完成,球队名称在同一赛季中不得变更;

4、同一名队员在同一赛季中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在联赛中间的转会期内经联赛委员会核准转会的除外;

5、根据制作《秩序册》需要,按眉山市足球协会要求在指定APP平台(www.lysy90.com)上提供、录入球队及所有队员基本信息(电子版),确认球队比赛服颜色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补充报名及报名变更

1、球队领队、主教练员变更时,必须事先向联赛委员会申报,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变更报名;

2、球队可在联赛中间的转会期内补报、变更队员(具体日期由联赛委员会另行通知),并经联赛委员会核准;

3、补报及更换的队员不得使用其他队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更换或补报经核准后,由联赛委员会录入并更新球队信息资料。

(二)竞赛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五条 竞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1、2016年眉山市足球联赛甲组联赛为11人制比赛,乙组联赛为8人制比赛,采用双循环的办法进行;

2、竞赛日程由联赛委员会制定,各队必须严格遵守,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联赛委员会有权对既定赛程、比赛场地等事项做出调整或更改;

3、使用的足球场符合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的规定;

4、甲组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5、乙组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比赛使用5号足球,穿非钢(铁)钉鞋底鞋进行比赛;

7、球队的其他比赛(非眉山市足球协会组织、安排的),不得冲击或更改既定的联赛的赛程。

第六条 决定名次办法

1、球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比赛全部完成后,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当年联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当年联赛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当年联赛全部比赛中红黄牌扣分少者(不包括纪律处罚,每张黄牌扣1分、每张红牌扣3分),名次列前;

(7)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三)奖励与升、降级

第七条 奖励

1、甲组联赛

第一名的球队获得“甲组联赛冠军奖牌”,奖金5000元;

第二名的球队获得获得“甲组联赛第二名奖牌”,奖金3000元;

第三名的球队获得获得“甲组联赛第三名奖牌”,奖金2000元。

2、乙组联赛

第一名的球队获得“乙组联赛冠军奖牌”,奖金5000元;

第二名的球队获得获得“乙组联赛第二名奖牌”,奖金3000元;

第三名的球队获得获得“乙组联赛第三名奖牌”,奖金2000元。

3、个人奖项

甲乙组分别设最佳射手奖各1名。每人获得对应“奖牌”,奖金1000元。

第八条 降级和升级

1、甲组联赛实行降级制度

(1)如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球队参赛球队数量确定为10支,本年度(2016年)联赛名次列最后亮名(第九名、第十名)的球队降入乙组,参加下一年度(2017年)乙组联赛;

(2)如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球队参赛球队数量确定为12支,甲组联赛参赛球队不降级。

2、乙组联赛实行升级制度

(1)如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球队参赛球队数量确定为10支,本年度(2016年)乙组联赛前两名(第一名、第二名)的球队,顺序获得参加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资格;

(2)如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球队参赛球队数量确定为12支,本年度(2016年)乙组联赛前两名(第一名、第二名)的球队,顺序获得参加下一年度(2017年)甲组联赛的资格。

(四)规则与规定

第九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眉山市足球协会制定的《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

3、执行联赛委员会制定的联赛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通知和裁决;

4、比赛中队员替换

在每场比赛中,甲组联赛每个队可替换7名队员(换下的队员不能重新上场比赛),乙组联赛每个队可替换8人次队员;

5、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并经裁判员认可,一般情况下主队(“秩序册”中每场比赛名单靠前的球队,名单靠后的球队为客队)服装颜色为深色,但比赛监督有权根据情况做出调整;

6、守门员必须穿着与球队服装、裁判员服装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

7、球衣号码的颜色应与比赛服的颜色显著不同;

8、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9、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1场;

10、在一届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三次的,处停赛1场;同一名运动员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

(五)比赛弃权和罢赛

第十条 比赛弃权

1、有未报名、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申诉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队员,代表该球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在每轮比赛之前的周四晚20时之前报告联赛委员会不能按规定比赛时间参加比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理。

第十一条 比赛罢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在每轮比赛之前的周四晚20时之前报告联赛委员会不能按规定比赛时间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在规定比赛开球时间甲组球员不足7人、乙组球员不足5人的球队;

3、拒绝按照联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10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5、中途退出比赛。

第十二条 对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

3:0的,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3、球队在一届比赛中途退出比赛,所有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

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由比赛监督报告联赛委员会,由联赛纪律委员会依据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的规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第十三条 对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的比赛中断的处理

1、因恶劣天气及赛场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尽量恢复比赛,赛事监督应及时与联赛委员会报告,并由比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裁判员、双方球队应服从比赛监督的决定。

2、由联赛委员会决定恢复中断的比赛日期、地点,补赛的日期、地点。

3、如在此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则由赛事监督报告组委会,由联赛纪律委员会依据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的规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六)纪律与申诉

第十四条 比赛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残疾或死亡与本赛事各组织机构及其成员无任何关系。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联赛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申诉。

第十五条 比赛中的违纪行为、事件,由联赛纪律委员会依据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的规定负责受理,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申诉。

第十六条 凡报名参加本赛事的球队已确认不将本赛事中涉及的事件诉诸法律,发生的刑事案件除外。

第十七条 本赛事比赛中的申诉事件,由联赛仲裁委员会依据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的规定负责受理,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各方不得再行申诉。申诉流程为:

1、比赛结束后48小时内,将申述材料提交赛区赛事监督,同时缴纳200元人民币仲裁费;

2、赛区赛事监督向联赛委员会报告,并启动仲裁程序。

九、纪律特别规定

1、严格执行赛事各项规则、纪律,坚决杜绝打架、斗殴、滋事事件发生,否则一律按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的有关规定予以严惩。

2、比赛后,以指责、谩骂、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对方球员、裁判的,参照眉山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5修订)》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严惩。

3、严格维护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卫生与秩序,坚决服从比赛裁判及官员的指挥与安排,共同维护赛事形象,否则将按照当值裁判员及赛事监督的报告情况,对当事球队处以至少200元的罚款。

4、对于比赛弃权的球队,第一次扣200元的纪律保证金,第二次扣第一次的一倍即400元,依此类推,直至扣缴全部纪律保证金。

5、对于罢赛的球队,第一次扣1000元的纪律保证金,第二次扣缴全部纪律保证金余额并取消球队比赛资格。

6、参赛球队着装必须严格执行“竞赛规程”有关规定,确保比赛球员着装统一(包括护袜颜色),衣服号码与参赛球员对应。凡是没有满足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场参加比赛。

十、赛事安保工作

(一)安保计划

1、安保责任

(1)联赛安保工作由安保工作组负责向赛区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2)制定切实可行的赛区安保计划和安保预案;

(3)负责联系、协调赛区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球员队、联赛官员及比赛场地安全。

2、、安保对象

竞赛官员(包括裁判组成员、赛事监督及竞赛组织工作有关的人员)、球队全体成员、球迷、记者及赛场设施。

3、安保重点区域

裁判员休息区、第四官员工作区、竞赛组织工作有关的人员工作区、球员及替补区周围。

4、安保措施

(1)防止和治理不文明球迷向场内投掷物品。

(2)防止球迷袭击比赛官员及球员等现象。

(3)比赛期间防止和及时制止不法球迷冲击赛场,干扰比赛。

(4)赛前、赛中和赛后保护裁判员,坚决禁止任何人围堵、攻击裁判员和赛场相关人员。

(5)在比赛期间及时发现并制止观众的不理智暴力行为。

(二)安保预案

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意外事故预防

a.联赛委员会注意天气变化,若有不适宜比赛的天气,及时将顺延、停赛等信息通知各相关人员。

b. 联赛委员会成员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好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队员比赛安全。c.球员要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

d.各参赛球员必须着适合比赛的运动装备。

(2)安全事故预防

a.赛前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

b.球队负责各自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做到人人知晓。

c.裁判员、赛事官员必须认真工作,公平公正的处理各项事情,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与比赛球队发生矛盾。

d.比赛时,比赛球队及队员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和指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必须在赛后以书面形式向联赛委员会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e.参与比赛的球队在比赛场上和场下都要友好相处,不得因分歧或其他矛盾产生纠分,一旦发现,将报告联赛委员会予以纪律处罚。

2、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安保工作人员在赛事期间必须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1)打架事件的应急预案

a.若为个人行为的处理

裁判员暂停比赛;清理打架人员,恢复比赛继续进行;若比赛双方有任何一方,拒绝恢复比赛,超过5分钟,视为罢赛处理;赛后以书面报告联赛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b.若为群架的处理

中止比赛,控制场面,确认参与人员, 以书面报告联赛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a.裁判员暂停比赛;

b.由赛区赛事监督及安保人员处理场外因素;

c.如若不能处理,裁判员中止比赛;

d. 以书面报告联赛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3)伤亡、重度昏迷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a.裁判员中止比赛;

b.第一时间呼叫120、送往医院抢救,全力抢救;

c.以书面报告联赛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4)保卫人员

安保人员应加强在赛区内的巡视。

3、启动

a.参赛队要在赛前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球员学习并熟悉安全预案,学习并掌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时的预防和自救知识以及运动安全自我防护知识,并教育球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规参赛。

b.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类型,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

十一、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工作职责

(一)赛事监督工作职责

1、协调赛区各项工作,并对赛区工作提出积极性建议;

2、负责运动队现场的管理;

3、组织赛前联席会;

4、在比赛现场协调各项工作,指导竞赛组织程序,监督比赛过程;

5、牵头调查、处理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6、对裁判员进行宏观管理。

(二)裁判长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裁判员纪律、思想、业务管理;

2、组织裁判员业务学习、训练;

3、指导裁判员临场执法工作;

4、安排裁判员工作任务;

5、执行《竞赛规程》和联赛相关规定;

6、审核比赛相关数据及有关资料;

7、向联赛委员会提交裁判工作报告。

(三)裁判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裁判员工作要求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比赛监督、裁判长管理;

2、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廉洁、公开”的十二字方针完成比赛任务;

3、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和联赛相关规定;

4、强化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5、提高服务意识,为运动队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

6、熟练使用联赛过来APP平台。

十二、裁判员、球员纪律规定与誓词

(一)裁判员纪律规定与誓词

1、裁判员纪律规定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联赛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充分准备,高水平地完成好裁判工作;

(3)严格执行规则,尺度统一,独立执裁,公正判罚,果断准确;

(4)提前做好裁判工作流程,制定好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案和对策,保证裁判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遇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慎重处理;

(6)仪表大方,态度和蔼,精神饱满;

(7)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8)遵守时间,服从安排,外出请假,注意保密;

(9)遵纪守法,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0)不接受参赛队的宴请、礼金、礼品;

2、裁判员誓词

服从裁判长安排,严格执行竞赛规程,遵守裁判员纪律,严格履行裁判员的职责,尊重球员,不循私情,秉公办事,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廉洁、公开”的十二字方针完成比赛任务。

(二)球员纪律规定与誓词

1、球员纪律规定

(1)精神振奋,作风优良,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公正参赛,公平竞争,全力以赴,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

(3)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虚心学习,相互交流;

(4)遵守规则,服从裁判,理性参赛,按规则规定程序办事;

(5)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6)遵纪守法,讲文明,讲道德,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7)不弄虚作假,不服用任何违禁药物;

(8)不无故弃权,不罢赛,不拒绝领奖;

(9)不搞私下交易,不打假球,不假赛;

(10)不酗酒,不吸烟,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讲粗话。

(二)球员誓词

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事纪律,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赛出风格,不断提高技战术水平,展现眉山足球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