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



    暨“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



    (蒲江赛区)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驻蒲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着力提升我县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按照成都市足球协会及文体旅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于 月  日起举行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 杯”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蒲江赛区)比赛,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驻蒲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组织,踊跃参赛。



    附件:1.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 杯”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蒲江赛区)竞赛规程;



    2. 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 杯”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蒲江赛区)报名表



    3. 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 杯”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蒲江赛区)赛程表



    



    



    蒲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7年



    



    



    



    附件1



    2017“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



    暨“ 杯”成都城市足球甲级联赛



    (蒲江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足球协会
蒲江县文体旅局



    二、承办单位:蒲江县足球协会。



    三、比赛日期:2016年3—20167月。



    四、比赛地点:蒲江县体育中心足球场。



    五、参赛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可运动员兼),教练员1人(可运动员兼),运动员15—30人,各队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二)每1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队伍参加比赛。



    (三)参赛队员必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参赛资格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体健康证明,无任何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



    (四)参赛队员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居民、外企、合资企业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籍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报名参赛;当年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及地区足球协会注册的职业运动员禁止参赛;若赛季中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及地区足球协会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从注册之日起禁止参加本赛季余下的比赛。每个球员只能代表球队参加一个赛区的比赛。



    (五)各参赛球队要加强安全教育,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适合进行足球运动,参赛队运动员统一由蒲江县足球协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按要求签署安全协议。



    (六)当年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及地区足球协会注册的职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七)参赛球队必须全部在绿茵队月软件进行球队创建、注册及报名(以便杜绝跨赛区、兼队的现象),赛前检录也用绿茵岁月及身份证进行检录。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市成都市足协制定的《成都市城市足球联赛总规程》、《足球竞赛违规、违纪处罚方法》、《足球竞赛申诉规定》等法规。



    (二)此次比赛采用5号球,计分方法按照足球竞赛计分方法进行。



    (三)各队应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服装(红、蓝、绿、紫等颜色为深色,白、黄、橙色等颜色为浅色),上衣后和左侧裤腿有明显号码,守门员服装明显区别于其他队员的服装,队长须佩戴袖标,并在报名单中注明。比赛的球服颜色统一,球袜颜色也必须统一。比赛号码不符合要求、穿无号、未穿比赛服、重号衣服或穿他人比赛服者禁止上场。



    (四)运动员不允许佩带金属等危险物品,原则上不允许戴眼镜,场上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穿帆布或者软皮革制成的鞋,鞋钉应为橡胶钉,不能穿金属质钉鞋参赛。比赛开始前裁判员逐一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队员不允许上场比赛。



    (五)每场比赛每支球队全场换人次数为3次(不限人数),比赛中换下队员不可以再次上场比赛。



    (六)球员一场比赛被罚一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记红牌一张)将停赛一场,组委会将公布停赛人员名单。球队队员因严重犯规、暴力等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直接被罚令出场,情节严重者组委会将另外进行追加处罚。球员在3场比赛中被罚3张(含3张)黄牌的球员,停赛一场。



    (七)各球队参赛球员、随队人员在球场内参与打架斗殴等情况,根据情节及后果,取消涉事球员本届比赛资格,将涉事随队人员请离球场;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取消主要肇事者(包括球员、随队人员)所涉及球队参赛资格,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对于推搡、撞击、辱骂、殴打裁判员及组委会工作人员者,视情节轻重,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肇事者所涉及球队的本届比赛资格,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九)弃权



    1.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该队视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获胜队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2.如某队首次弃权,判罚该队以0:3负于对方,并处罚500元。第二次弃权,处罚1000元,第三次弃权则判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3.因不可抗拒因素组委会需临时改期的比赛,球队拒绝参加视为弃权。



    (十)罢赛(根据裁判员给出明确时间后拒绝5分钟内恢复比赛)处罚1000元,第二次罢赛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一)中途退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二)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时间补足比赛;



    (十三)比赛结束后,如对比赛有异议,参赛球队领队可以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异议,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七、计分方法



    1.在全部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在同一组别内的全部比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在同一组别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E、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F、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八、奖励办法



    1、颁奖仪式由足协安排在年底进行统一颁奖;



    2、组委会向获得前四名的球队分别颁发冠军、亚军、季军和奖杯及奖牌;并颁发最佳组织奖、最佳首先风尚奖、最佳射手及最佳裁判等奖项。



    九、报名方式及参赛费用



    (一)各参赛球队必须全部在绿茵岁月软件进行球队创建及球员注册(以便杜绝跨赛区、兼队的现象),然后找到我们创建的联赛进行报名,如有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技术员。



    联系人:董小龙,18728519461 ,微信联系可以直接输入电话号码。



    (二)各球队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身份证号码核对清楚),统一将报名表(电子文档)上报,如因球队上报报名表出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符造成的球员参赛及保险赔付事宜的,均由球队负责。



    (三)各球队负责人请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全协议(纸质),方能报名参赛。



    (四)每支参赛球队向组委会缴纳2000元,其中1000元为报名费不予退还;其余1000元作为保证金,比赛结束后,根据组委会制定的比赛纪律和竞赛数据统计情况扣除后予以退还。



    (五)报名截止期限为2017 日,请各球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及安全协议(纸质)上报。(逾期不再办理参赛手续。运动员名单上报后不得换人。)



    联系人:刘帆 周羊 邮箱:395078100@qq.com



    电话:18980728620 
17092800872



    十、本次联赛活动性质属自愿参加,自主决策



    (一)凡报名参加本次足球比赛的全部活动者,均应具备身体健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以为伤害及财产损失、遗失责任自负(含往返路途),并不得追究主办方的任何责任;



    (三)各参赛队认真阅读本规程,在同一遵守本规程的前提下,参加本届联赛,凡是自愿报名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条款。



    十一、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队认真阅读本章程,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参加本届联赛,凡报名参赛者,均被视为接受上述条款。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