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足球协会
新足协【2017】1号
“宝源.宝马杯”
“我爱足球”2017年成都市“城市足球”甲级联赛(新都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足球协会
新都区总工会
新都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足球协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2017年3月——11月
(二)竞赛地点:新都体育中心 新都一中 蜀龙中学
三、参赛球队:
成都北部地区业余足球队、俱乐部。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 (一)持有成都市足球协会颁发的《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 参赛资格登记证》。
(二)在成都市足协会员协会完成本年度注册,并在成都市足协备案。
(三)经区、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健康和保险等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请以书面形式说明,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报名方式、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10日——2月28日17:00(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要求:每支球队上报领队1名,教练1至2名,队医1名,队员35人以内;
(三)报名时必须填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并说明主色、副色。
(四)提交参赛队员名单电子文档,每名运动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官员和运动员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背面“球队名-姓名-职务”),有效期意外伤害保险存根复印件。{有参赛证的队员不需要交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赛纪律保证金2000元/队,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如数退还。(相关条例按照《比赛协议》执行,《比赛协议》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六)报名联系方式:
邬昌君 电话:13551023312 (微信同号) QQ:331366783
六、竞赛办法与竞赛规则:
(一)比赛执行市足协制定的《足球竞赛纪律》、《足球竞赛违规、违纪处罚方法》、《足球竞赛申诉规定》等法规。
(二)采用国际足球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三)根据报名情况,根据市足协总体安排和报名数量决定赛制(单或双循环)。
(四)每场比赛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比赛用球为5号球。
(六)每场比赛各参赛队上报运动员11人,替补运动员7人,并可全部替换上场;各参赛队应在赛前30分钟向第四官员提交本场比赛的报名单,报名单以外的队员不得参赛,如发生上场比赛则判罚该队0:3负于对方(实际比分大于0:3则按照实际比分计),并对该队处以1000元罚款;各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七)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穿足球鞋(钢钉鞋除外),必须戴护腿板;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上场队员不得佩戴框架眼镜和任何饰物。
( (九)运动员累计3张黄牌停赛1场,1张红牌停赛1场,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
(十)如参赛球队出现延误比赛的行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成都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
(十一)参赛球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其所引起的社会、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球队所属单位全部承担。如参赛球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联赛纪律委员会有权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参赛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比分按3:0计。
七、裁判长及裁判员: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八、决定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决定名次办法
1、在全部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在同一组别内的全部比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在同一组别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二)奖励办法
1、本次联赛设冠、亚、季军奖;
2、评选最佳球员、最佳射手;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
九、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适合进行足球运动,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对自己的意外伤害事故负责,在比赛进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与大会组委会无关。
十、关于联赛和杯赛中转会的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