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2017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



    暨成都城市五人制足球联



    



    一、比赛名称:



    2017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暨成都城市五人制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



    成都市足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各区(市)县足球协会



    四、比赛地点:



    成都市足球协会指定球场



    五、比赛时间:



    预赛:2017年5—7月



    市级决赛:2017年8月8日



    全国冠军杯:具体时间待定



    六、参赛资格:



    (一)通过绿茵岁月APP平台完成赛事注册、报名。

(二)注册成功的各业余足球俱乐部均可组队参加;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为18岁—45岁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参赛队运动员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及途中)”,且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者,不予参加;

(三)当年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及地区足球协会注册的职业运动员禁止参赛(包括2017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一线队、预备队队员、精英梯队运动员、五人制超级联赛运动员);



    (四)一名球员未经转会不得代表城市五人制联赛两个单位(包括两个不同分赛区)参赛;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向组委会交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否则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部分规则视情况修改;

(二)执行最新的《成都市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

(三)参赛队不足8队,则不进行比赛;具体比赛赛制根据报名球队数量,经组委会研究后决定。



    (四)比赛使用4号低弹球;

(五)一张红牌或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另有追加处罚除外);黄牌处罚金20元/张,红牌处罚金50元/张;

(六)全场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七)比赛前半小时提交上场队员名单;请严格遵守比赛时间,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未按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如迟到超过15分钟则视为弃权。



    (八)比赛采用五人制,赛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替补队员最多可报7人,每场比赛换人不限。

(九)各参赛队因故不能到场比赛,须提前48小时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裁定许可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比赛;



    (十)弃权。



    1.如果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视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获胜队场上比分超过3 :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2.如某队首次弃权,判罚该队以0 :3负于对方,并处罚250元。第二次弃权,处罚500元,第三次弃权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3.拒绝按照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视为弃权。



    (十一)罢赛(根据裁判员给出明确时间后拒绝5分钟内恢复比赛)处罚款500元,第二次罢赛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二)中途退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0:3负于对方,取消所有成绩,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另选时间补足比赛;

(十四)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深浅各一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含短裤)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上场球员必须统一服装(比赛队服、球裤和护袜颜色保持一致),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

(十五)运动员比赛服上的号码必须为1—99号,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十六)运动员不得穿钢钉鞋及皮面钉鞋(AG、FG、SG),允许穿布面胶钉和皮面碎丁上场比赛,一律佩带护腿板并以球袜加以固定上场比赛。不得佩戴包括戒指、首饰、项链等可能伤及自己或他人的物品;



    (十七)尊重并服从裁判员判罚,严禁与裁判员争执,污辱或殴打裁判员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反纪律的队伍扣除全部保证金。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恶性行为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十九)故意损坏公物及参赛设施,照价赔偿;



    (二十)参赛队保证金因处罚扣除等原因少于500元,须补足后方可继续参赛。



    九、计分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含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联赛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联赛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联赛比赛全队共计红黄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7.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奖励办法



    (一)成都城市五人制足球联赛奖励:



    第一名的队获得冠军奖杯及奖金,每人获得金牌一枚。



    第二名的队获得亚军奖杯及奖金,每人获得银牌一枚



    第三名的队奖获得季军奖杯及奖金,每人获得铜牌一枚。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市级总决赛所有比赛中红黄牌数量及追加处罚情况综合评比3支“体育道德风尚奖”球队,队伍可获得成都城市五人制足球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奖杯一座。



    (三)市级总决赛个人奖项:评选最佳球员、最佳射手、最佳守门员、优秀裁判员等个人奖项。(注:最佳射手有两个或更多队员进球数相等,则按照相关球队胜负情况排序)



    十一、裁判员由成都足协统筹安排。



    十二、资格审查



    (一)由大会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二)比赛前、中、后组委会都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本人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进行通报;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十三、报名及注册



    (一)报名时间:即日——2017年4月28日;



    (二)报名人数: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运动员12人。各队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及球衣号码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三)报名费用: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规违纪情况,赛事结束全部退还);



    (四)注册及报名方式:所有参赛球员一律在绿茵岁月APP平台进行注册和赛事报名。



    报名联系人:成都足协 王杨镇雄 18628058124(微信同号)



    绿茵岁月 曾剑鸿 18523281209(微信同号)



    十四、本次联赛活动性质属自愿参加,自主决策:



    1.凡报名参加本次足球比赛的全部活动者,均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各参赛队必须自行购买保险。若未购买保险者,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遗失责任自负(含往返路途);



    3.各参赛队认真阅读本规程,在同意遵守本规程的前提下,参加本届联赛,凡是自愿报名参赛者,均被视为接受上述条款。



    十五、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成都市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