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2017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自贡市足球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自贡市足球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五、比赛时间:2017 年 04 月 15 日--2017 年 05 月 29 日
2017 年 06 月 03 日(升降级附加赛)
六、比赛地点:四川理工学院营盘校区 七、参赛范围:取得自贡市足球协会注册资格的球队和队员。 八、报名人数:每队可报运动员 18-40 名以及领队、教练、队医 各 1 名,领队、教练、队医可兼运动员,领队或教练员至少明确 1 名(年龄 18 周岁以上),具有上场资格的人数上限为 30 人(须 年满 17 周岁)。 九、报名费用: 1.参赛费。预交 3000 元,最后根据实际参赛场次按照 400 元 /场多退少补。 2.纪律保证金。2000 元/支球队,赛事结束后即可结算退还。 3.保险费。30 元/人,可自行购买,需向组委会提供球员保险 证明。 十、报名手续:
1.交纳报名费、纪律保证金、保险费。费用通过指定账户打
款:
2.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免责协议书纸质版。
3.登录 APP 平台注册。
十一、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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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各年龄段运动员以及重点 学校、青训机构、场馆经营单位等的管理和服务,采取“一次性 注册+每年年审”方式予以管理,凡未注册或未按要求年审的单位、 个人,不得参加四川省足协或自贡市足协组织的比赛。注册采用 定制 APP 平台注册,首次注册缴纳注册费 50 元/人,第二年起年 审费 20 元/人年。 十二、转会事宜: 实行无偿转会和有偿转会两项制度。为控制个别球队对球员 转会漫天要价,特制定有偿转会官方指导价,自贡市足球协会不 收取任可转会费用。有偿转会费指导意见:超级组 800 元/人-5000 元/人,甲级组 800 元/人-3000 元/人,乙级组 800 元/人-2000 元/ 人,此有偿转会方案费用没有下限,只有上限。 参赛球队球员人数为 18 人至 40 人,以第一次注册为准,之 后在转会期进行转会。每一自然年度,将开启春、秋两季转会期, 凡在转会期外进行的转会行为视为无效,即转会窗口一旦关闭, 当季转会期即宣告结束,时间以转会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球队 一年内转出名额限 8 人,转入名额限 8 人;新增名额限 10 人,离 队名额限 10 人。 提交转会申请资格仅限于球队领队,领队以报名表领队栏填 写的人员为准。
十三、安全事宜:
参赛球队必须为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免责协议,赛
场内外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十四、赛事设置:
2017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设置超级和甲级两个级别赛事,每
个级别 8 支球队。球队参赛级别依据 2016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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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排名落次,如遇个别球队因故退出,则依次递补。 十五、省级比赛事宜: 根据四川省足球协会《关于举办 2017 年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
的通知》:获得各市州级联赛前 4 名可参加省级分区赛。为此,我
市 4 支球队名额分配如下: 2016 年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冠亚军(富
顺红谷足球队和 Z1 足球队)和 2017 年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冠亚
军(若本年度联赛冠亚军同上一年度冠亚军有重复,则本年度球
队依次递补)。
十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
(二)比赛用球
奥联牌 5 号足球。
(三)竞赛制度
单循环积分赛制。比赛时间全场为 8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0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四)升降级制度
联赛采取升降级制度,上一级别最后一名直接降入下一级别,
下一级别第一名直接升入上一级别,上一级别第七名与下一级别
第二名通过单场附加赛形式争夺另外一个名额。
(五)换人制度
每场比赛各队上半场可替换 3 人,下半场可替换 3 人,中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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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换人不限,换下场球员不得再次上场。
(六)比赛装备
1.每队须配备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 2 套,上衣、短裤印有明
显号码(上衣、球裤、报名三者号码须一致) ,守门员服装应与比
赛双方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 6 公分宽的袖标,每队场上队员
打底衫、裤颜色必须一致。
2.队员只能穿 TF 足球鞋(鞋钉数量在 30 颗以上)、平底运动
鞋或帆布胶钉足球鞋,不可有任何硬质鞋钉、混合钉;鞋面和鞋
底要偏软,不得佩戴任何饰物;每名参赛球员必须佩带护腿板上
场比赛,否则不能参赛。
(七)红黄牌
当场被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当场和下场比赛;
累计 3 张黄牌,自然停止下场比赛。黄牌 50 元/张,红牌 100 元/
张。
(八)决定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积分多
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本次比赛得红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5)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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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领队、最佳裁判员、最佳教练员、最
佳射手、最佳守门员。
1)团体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2 队(超级、甲级各 1 队),评判
依据顺序如下:自贡市足协球队评分规则得分多者--红黄牌总数
最少--红牌数最少—球队名次列前。
2)个人奖--最佳领队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综合领队个人责任心、管理能力、球队整体精神面貌等因素,由
赛事纪律委员会评选确定。
3)个人奖--最佳裁判员 4 名,评判依据:主要依据《自贡市
足球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综合考虑个人责任心、执法能力、
精神面貌等因素,由裁判委员会评选确定。
4)个人奖--最佳教练员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赛前技战术安排部署情况、现场指挥控制比赛的能力以及足球专
业素养,由赛事竞赛部门确定。
5)个人奖--最佳射手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评判依据顺
序如下:个人进球数最多--球队名次列前。
6)个人奖--最佳守门员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顺序如下:球队失球数最少--球队名次列前。
(十)处罚
1.纪律处罚
若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赛事纪律委员会将根据现场比赛视频、
裁判组赛后报告、比赛监督赛后陈述等材料,于下轮比赛前出具
违纪情况通报和追加纪律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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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罚条例
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除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外,
另须执行如下纪律规定:
以下所称“禁赛”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禁赛时间和场次指自
贡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同类别赛事;二是禁赛解禁之前,不得参加
自贡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同类别任何比赛;三是禁赛对象必须为参
赛球员,被球队开除或自动离队但处于禁赛期内的球员,仍须经
历禁赛期。
1).赛场内一切事务由裁判负责处理,凡有替补席人员冲入
场内(无论是劝阻还是参与理论或斗殴)的,视情节情况轻重给
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罚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
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2).赛场内外凡出现殴打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视情
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人员一年禁赛至终身禁赛,扣罚球队纪律
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3).赛场内外凡有辱骂、挑衅、恐吓、围攻裁判员、工作人
员的,视情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球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罚球队
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4).若因恶意报复、挑衅、暴力斗殴而引发双方球队群体性
(三人以上)冲突,视情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人员一年禁赛至
终身禁赛,扣罚双方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
资格。
5).赛场内外凡有报复性犯规、挑衅性语言及手势(无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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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象是裁判、对方球员还是工作人员、现场球迷)等非体育道
德行为的,则视情节给予涉事球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
6).凡在论坛、网站、QQ 群等媒体媒介上发表具有恐吓、辱
骂、煽动、不实言论的,一经查实,给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8
场。
7).上述行为,若涉事者为非自贡市足协注册球员,组委会
有权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8).比赛过程中因不服裁判判罚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因素
除外),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中断比赛(除群体性斗殴事件)
超过 5 分钟,视为罢赛,判对方 3 比 0 获胜(即时比分超过 3 比 0,
则以即时比分为准),视情节给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
罚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扣减本赛季
联赛积分 1 分至 3 分或降级处罚。
罢赛球队扣罚联赛积分、降级等纪律处罚的解释:
①罢赛情况出现在11人制杯赛中,则取消涉事球队杯赛成绩,
在下一届联赛开始时,该球队联赛积分从负 3 分开始计算。
②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中(非最后一轮) ,则视情况扣罚涉事
球队联赛积分 3 分至 6 分。
③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最后一轮,则取消涉事球队本次联赛
成绩,并自动降入下一级别联赛;该次该级别联赛积分排名最后
一位的球队,排名上升一位。
④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最后一轮,若涉事球队为资格赛球队,
则取消该球队本次联赛成绩,并对该球队禁赛 12 个月,在禁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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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取消该球队转出、转入、新增球员资格。
9).参赛球队不得无故缺席比赛,若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
告知组委会,未经组委会同意,缺席比赛的,判对方 3 比 0 获胜,
扣罚球队全部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10).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凡迟到 15 分钟或比赛开始 15 分钟
后仍不足 7 人的,视为弃权,判对方 3 比 0 获胜,扣罚球队纪律
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11).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比赛未能如期进行或比
赛中断的,由组委会负责作出补赛或另赛决定,球队须无条件执
行。
12).纪律委员会有权对本条例中未提及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其
它特殊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13).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纪律委员会。
十七、其他事项:
1.未佩带护腿板及足球鞋不符合要求的,球衣球裤球袜差异
较大的(非同款) ,球衣背后未印制大号、球裤未印制小号的,球
衣号码与注册号码不一致的,未印制自己球队原创队徽的,守门
员未佩戴专门的守门员手套的,守门员球袜颜色不能区别其他场
上队员的,不允许上场比赛。
2.球衣球裤款式、球袜颜色有细微差异的,由各球队提前将
差别处对比照片(彩印至同一张 A4 纸上,并注明球衣号码)提交
组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组委会盖章予以确认。
3.未佩戴队长袖标的,每人每次每项扣罚纪律保证金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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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参赛队应按要求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开幕式、闭幕式、
赛前领队会、赛中小结会、赛后总结会等会议活动,未按要求参
加的,一次扣罚纪律保证金 500 元。
十八、赛程: (另附)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