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2017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自贡市足球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自贡市足球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五、比赛时间:2017 年 04 月 15 日--2017 年 05 月 29 日

2017 年 06 月 03 日(升降级附加赛)

六、比赛地点:四川理工学院营盘校区 七、参赛范围:取得自贡市足球协会注册资格的球队和队员。 八、报名人数:每队可报运动员 18-40 名以及领队、教练、队医 各 1 名,领队、教练、队医可兼运动员,领队或教练员至少明确 1 名(年龄 18 周岁以上),具有上场资格的人数上限为 30 人(须 年满 17 周岁)。 九、报名费用: 1.参赛费。预交 3000 元,最后根据实际参赛场次按照 400 元 /场多退少补。 2.纪律保证金。2000 元/支球队,赛事结束后即可结算退还。 3.保险费。30 元/人,可自行购买,需向组委会提供球员保险 证明。 十、报名手续:

1.交纳报名费、纪律保证金、保险费。费用通过指定账户打

款:

2.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免责协议书纸质版。

3.登录 APP 平台注册。

十一、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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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各年龄段运动员以及重点 学校、青训机构、场馆经营单位等的管理和服务,采取“一次性 注册+每年年审”方式予以管理,凡未注册或未按要求年审的单位、 个人,不得参加四川省足协或自贡市足协组织的比赛。注册采用 定制 APP 平台注册,首次注册缴纳注册费 50 元/人,第二年起年 审费 20 元/人年。 十二、转会事宜: 实行无偿转会和有偿转会两项制度。为控制个别球队对球员 转会漫天要价,特制定有偿转会官方指导价,自贡市足球协会不 收取任可转会费用。有偿转会费指导意见:超级组 800 元/人-5000 元/人,甲级组 800 元/人-3000 元/人,乙级组 800 元/人-2000 元/ 人,此有偿转会方案费用没有下限,只有上限。 参赛球队球员人数为 18 人至 40 人,以第一次注册为准,之 后在转会期进行转会。每一自然年度,将开启春、秋两季转会期, 凡在转会期外进行的转会行为视为无效,即转会窗口一旦关闭, 当季转会期即宣告结束,时间以转会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球队 一年内转出名额限 8 人,转入名额限 8 人;新增名额限 10 人,离 队名额限 10 人。 提交转会申请资格仅限于球队领队,领队以报名表领队栏填 写的人员为准。

十三、安全事宜:

参赛球队必须为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免责协议,赛

场内外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十四、赛事设置:

2017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设置超级和甲级两个级别赛事,每

个级别 8 支球队。球队参赛级别依据 2016 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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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排名落次,如遇个别球队因故退出,则依次递补。 十五、省级比赛事宜: 根据四川省足球协会《关于举办 2017 年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

的通知》:获得各市州级联赛前 4 名可参加省级分区赛。为此,我

市 4 支球队名额分配如下: 2016 年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冠亚军(富

顺红谷足球队和 Z1 足球队)和 2017 年自贡市业余足球联赛冠亚

军(若本年度联赛冠亚军同上一年度冠亚军有重复,则本年度球

队依次递补)。

十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

(二)比赛用球

奥联牌 5 号足球。

(三)竞赛制度

单循环积分赛制。比赛时间全场为 80 分钟,上下半场各 40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四)升降级制度

联赛采取升降级制度,上一级别最后一名直接降入下一级别,

下一级别第一名直接升入上一级别,上一级别第七名与下一级别

第二名通过单场附加赛形式争夺另外一个名额。

(五)换人制度

每场比赛各队上半场可替换 3 人,下半场可替换 3 人,中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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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换人不限,换下场球员不得再次上场。

(六)比赛装备

1.每队须配备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 2 套,上衣、短裤印有明

显号码(上衣、球裤、报名三者号码须一致) ,守门员服装应与比

赛双方明显区别,场上队长自备 6 公分宽的袖标,每队场上队员

打底衫、裤颜色必须一致。

2.队员只能穿 TF 足球鞋(鞋钉数量在 30 颗以上)、平底运动

鞋或帆布胶钉足球鞋,不可有任何硬质鞋钉、混合钉;鞋面和鞋

底要偏软,不得佩戴任何饰物;每名参赛球员必须佩带护腿板上

场比赛,否则不能参赛。

(七)红黄牌

当场被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当场和下场比赛;

累计 3 张黄牌,自然停止下场比赛。黄牌 50 元/张,红牌 100 元/

张。

(八)决定名次办法

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积分多

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本次比赛得红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5)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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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领队、最佳裁判员、最佳教练员、最

佳射手、最佳守门员。

1)团体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2 队(超级、甲级各 1 队),评判

依据顺序如下:自贡市足协球队评分规则得分多者--红黄牌总数

最少--红牌数最少—球队名次列前。

2)个人奖--最佳领队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综合领队个人责任心、管理能力、球队整体精神面貌等因素,由

赛事纪律委员会评选确定。

3)个人奖--最佳裁判员 4 名,评判依据:主要依据《自贡市

足球运动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综合考虑个人责任心、执法能力、

精神面貌等因素,由裁判委员会评选确定。

4)个人奖--最佳教练员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赛前技战术安排部署情况、现场指挥控制比赛的能力以及足球专

业素养,由赛事竞赛部门确定。

5)个人奖--最佳射手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评判依据顺

序如下:个人进球数最多--球队名次列前。

6)个人奖--最佳守门员 2 名(超级、甲级各 1 名) ,评判依据

顺序如下:球队失球数最少--球队名次列前。

(十)处罚

1.纪律处罚

若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赛事纪律委员会将根据现场比赛视频、

裁判组赛后报告、比赛监督赛后陈述等材料,于下轮比赛前出具

违纪情况通报和追加纪律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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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罚条例

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除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外,

另须执行如下纪律规定:

以下所称“禁赛”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禁赛时间和场次指自

贡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同类别赛事;二是禁赛解禁之前,不得参加

自贡市足球协会组织的同类别任何比赛;三是禁赛对象必须为参

赛球员,被球队开除或自动离队但处于禁赛期内的球员,仍须经

历禁赛期。

1).赛场内一切事务由裁判负责处理,凡有替补席人员冲入

场内(无论是劝阻还是参与理论或斗殴)的,视情节情况轻重给

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罚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

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2).赛场内外凡出现殴打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视情

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人员一年禁赛至终身禁赛,扣罚球队纪律

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3).赛场内外凡有辱骂、挑衅、恐吓、围攻裁判员、工作人

员的,视情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球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罚球队

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4).若因恶意报复、挑衅、暴力斗殴而引发双方球队群体性

(三人以上)冲突,视情节情况轻重,给予涉事人员一年禁赛至

终身禁赛,扣罚双方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

资格。

5).赛场内外凡有报复性犯规、挑衅性语言及手势(无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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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象是裁判、对方球员还是工作人员、现场球迷)等非体育道

德行为的,则视情节给予涉事球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

6).凡在论坛、网站、QQ 群等媒体媒介上发表具有恐吓、辱

骂、煽动、不实言论的,一经查实,给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8

场。

7).上述行为,若涉事者为非自贡市足协注册球员,组委会

有权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8).比赛过程中因不服裁判判罚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因素

除外),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中断比赛(除群体性斗殴事件)

超过 5 分钟,视为罢赛,判对方 3 比 0 获胜(即时比分超过 3 比 0,

则以即时比分为准),视情节给予涉事人员禁赛 1 场至 10 场,扣

罚球队纪律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扣减本赛季

联赛积分 1 分至 3 分或降级处罚。

罢赛球队扣罚联赛积分、降级等纪律处罚的解释:

①罢赛情况出现在11人制杯赛中,则取消涉事球队杯赛成绩,

在下一届联赛开始时,该球队联赛积分从负 3 分开始计算。

②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中(非最后一轮) ,则视情况扣罚涉事

球队联赛积分 3 分至 6 分。

③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最后一轮,则取消涉事球队本次联赛

成绩,并自动降入下一级别联赛;该次该级别联赛积分排名最后

一位的球队,排名上升一位。

④罢赛情况出现在联赛最后一轮,若涉事球队为资格赛球队,

则取消该球队本次联赛成绩,并对该球队禁赛 12 个月,在禁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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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取消该球队转出、转入、新增球员资格。

9).参赛球队不得无故缺席比赛,若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

告知组委会,未经组委会同意,缺席比赛的,判对方 3 比 0 获胜,

扣罚球队全部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10).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凡迟到 15 分钟或比赛开始 15 分钟

后仍不足 7 人的,视为弃权,判对方 3 比 0 获胜,扣罚球队纪律

保证金,取消球队及领队评优评先资格。

11).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比赛未能如期进行或比

赛中断的,由组委会负责作出补赛或另赛决定,球队须无条件执

行。

12).纪律委员会有权对本条例中未提及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其

它特殊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13).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纪律委员会。

十七、其他事项:

1.未佩带护腿板及足球鞋不符合要求的,球衣球裤球袜差异

较大的(非同款) ,球衣背后未印制大号、球裤未印制小号的,球

衣号码与注册号码不一致的,未印制自己球队原创队徽的,守门

员未佩戴专门的守门员手套的,守门员球袜颜色不能区别其他场

上队员的,不允许上场比赛。

2.球衣球裤款式、球袜颜色有细微差异的,由各球队提前将

差别处对比照片(彩印至同一张 A4 纸上,并注明球衣号码)提交

组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组委会盖章予以确认。

3.未佩戴队长袖标的,每人每次每项扣罚纪律保证金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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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参赛队应按要求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开幕式、闭幕式、

赛前领队会、赛中小结会、赛后总结会等会议活动,未按要求参

加的,一次扣罚纪律保证金 500 元。

十八、赛程: (另附)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