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湾足球协会杯赛
竞赛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连湾足协杯赛全称为“大连湾足球协会杯赛”,简称“大连湾足协杯赛”(以下用简称),是大连湾地区业余足球最高水平的淘汰制足球比赛。
第二条 比赛由大连湾足球协会主办,全面负责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三条 2017年大连湾足协杯赛由大连湾足球超级联赛和大连湾足球甲级联赛共16支队伍参加比赛。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四条 所有参赛队伍审查资格、报名名单等与2016大连湾足球超级联赛及大连湾足球甲级联赛一致。
第三章 竞赛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五条 竞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大连湾足协杯赛共16支队伍,其中包括湾超联赛12支队伍,湾甲联赛前4名队伍。抽签决定对阵名序,采取单场淘汰制,若两队90分钟打平则直接进入点球决胜。
第四章 奖励
第六条 奖励
设“冠亚季军”奖各1名。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第七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大连湾足球协会制定的大连湾足协杯赛竞赛规程和根据大连湾足协杯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三、一些具体规定:
(一)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6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二)如果比赛双方上场比赛球员有一方少于七人,则按3:0弃权计入联赛积分;
(三)参赛球队必须拥有固定统一的比赛服装、队旗;
(四)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并经裁判员认可,如裁判员或比赛监督认为参赛队双方所穿比赛服颜色有可能影响裁判员的判罚,那么比赛服颜色将予以更改。一般情况下先选择要球或场地一方,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但比赛监督有权根据情况做出调整;
(五)球衣号码的颜色应与比赛服的颜色显著不同(浅色号码在深色衣服上或相反),本条尤其适用于条纹的球衣。为保证更好的视觉效果,应在比赛服保留一块纯色的位置供印制球衣号码;
(六)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七)比赛开赛前30分钟,球队领队向第四官员递交《上场队员名单》,比赛监督、第四官员对报名运动员进行服装检查、身份确认。《上场队员名单》从比赛监督签字确认到比赛开始前,如因球员受伤等原因球队申请更改《上场队员名单》,则:1、只能用原上场名单中17名替补队员去更换因伤不能上场队员;2、被换下的原首发队员不能再列入替补队员名单;3、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人数将相应减少并不再增补;4、比赛中最多可换6人。
(八)如果天气情况允许,各队可以在比赛开始前在比赛场地进行热身;
(九)球员上场必须戴护腿板,不得穿钢钉鞋;
(十)在本届比赛中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四次的,自动停赛1场;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
(十一)比赛中严禁铲球,出现铲球及类似危险动作由裁判员判罚给予黄牌。
第十一条 比赛弃权和罢赛
一、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大连湾足球协会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大连湾足球协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中途退出比赛;
三、比赛弃权或罢赛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弃权或罢赛,至少需提前一天告知组委会,弃权或罢赛方被自然淘汰,对方晋级;
(二)双方球队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都被淘汰。
第十二条 比赛取消及比赛中断的处理程序
如果裁判员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任何其他因素(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或在正常比赛结束之前或者加时赛进行之中中断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三十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二、根据裁判员判断,如果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使比赛恢复重新开始,则可再延长三十分钟。如果第二个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
(一)宣布观众退场、双方球队撤离赛场;
(二)由该场比赛第四官员征求各方意见后报大连湾足球协会决定在24小时内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
(三)对于中断的比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三、比赛如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重赛或补赛:
(一)由大连湾足球协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如在此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则由大连湾足球协会根据有关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不可对本规程此条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比赛体育场
一、比赛使用的指定赛场为体育公园足球场、通和社区足球场。
二、大连湾足球协会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大连湾足协杯赛的某些比赛变更安排在其他球场进行。
第六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医护人员、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大连湾足球协会派遣,代表大连湾足球协会按照指导、协调、监督赛场工作,对比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大连湾足球协会负责。
第十五条 裁判监督和裁判员
一、裁判监督、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由大连湾足球协会进行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大连湾足协杯赛工作,必须遵守大连湾足球协会的各项规定。
第十六条 医护人员
每场比赛各球队设专业医护人员,保障球员安全。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
一、场内所有工作人员由大连湾足球协会进行选派;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连湾足球协会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纪律与仲裁
第十八条 纪律
一、各参赛队伍应文明参赛,在比赛中尊重裁判判决;参赛球员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大连湾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的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等负责处理;
三、凡在比赛中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由大连湾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 仲裁
各球队如对比赛存在异议,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大连湾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视频材料,大连湾足球协会给予仲裁。
第八章 大连湾足协杯赛经营和费用
第二十条 大连湾足协杯赛费用
一、大连湾足球协会承担下列费用:
(一)大连湾足协杯赛整体组织费用;
(二)大连湾足协杯赛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费用;
(三)其他可能的费用。
二、球队承担下列费用:
(一)比赛、训练、会议、用车费用;
(二)比赛后勤保障费用;
(三)其他可能的费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由大连湾足球协会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连湾足球协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