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足协首届足协杯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广安市足球协会
二、报名、比赛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止
报名地点:广安市足协
报名联系人:吴海涛
联系电话:18728672598
比赛时间:2016年12月-2017年2月
比赛场地:广安中学、广安市足协专用场地。
三、参加单位
已在市足球协会注册的球队,根据自愿原则,报名参加。
四、竞赛项目
男子11人制足球赛。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人数: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运动员30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但须占运动员名额),人数不足18人的队伍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
1、已在市足协注册备案的球员。
2、必须是男性,参赛年龄必须已满18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参加足球比赛要求。
3、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
4、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赛(大学生除外)。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
(三)参赛球队必须备有至少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球袜,守门员的服装必须区别于其他队员,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颜色的主色一致;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全队比赛服装、护袜的颜色必须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每位队员应当有固定的球衣号(两套衣服的号码应当一致),应当和报名的球衣号一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
(四)比赛中队员必须使用护腿板,眼睛近视的队员必须佩带专业的运动眼镜,队员上场比赛时严禁佩戴和使用任何饰物(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皮质带、橡胶带等)。
(五)足球鞋可以使用布面平底胶鞋或者碎钉皮足,不允许穿硬钉皮足(含AG钉皮足)或钢钉皮足。(详见附件5)
(六)每场比赛开始前,教练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大名单(替补席上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明显区别的服装);场上队员11人,替补队员11人,每场比赛可进行3次换人,中场休息换人不计入换人次数,最多替换6人,被换下球员不得重新上场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的,获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下一场比赛;追加停赛的纪律处罚按追加场次执行;被黄牌警告人员每张扣纪律保证金30元,直接红牌罚出场人员(如原有黄牌处罚的,原有的黄牌仍然保留),扣除纪律保证金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市足协追加停赛等处罚;本赛季,同一名队员累计受罚3张红牌,该名队员将被取消本赛季参赛资格;同一参赛队扣除的纪律保证金超过3000元,即终止该队余下比赛资格,现有成绩保留。每场比赛赛前由裁判员依据参赛证核对上场队员资格,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判该队0:3负,并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如比赛成绩超过0:3的则按实际比赛成绩计算。
(八)比赛用球为5号球,每场比赛时长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场。
(九)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未按比赛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超过15分钟者即视为弃权,弃权队以0:3判负。严禁罢赛,比赛中某队故意中断比赛超过10分钟即视为罢赛,罢赛队以0:3判负,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并全额扣除保证金,如比赛成绩超过0:3的则按实际比赛成绩计算。
(十)比赛采用积分制,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①同一循环的比赛胜负关系;
②同一循环的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③同一循环的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④同一循环的比赛失球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⑤仍相等,采用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背后铲球,恶意冲撞,违规者将被判罚,比赛中一切以裁判判罚为准。
(十二)如有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作出决定(提前一周公布)。
七、奖项与奖励
比赛设冠亚季军奖各一名、道德风尚奖(团队)一名、最佳射手奖(个人)一名、最佳球员奖一名。冠军奖:现金2000元,奖杯一座;亚军奖:现金1000元,奖杯一座;季军奖:现金500元,奖杯一座。道德风尚奖球队奖牌一座;最佳射手奖:奖现金300元,个人荣誉证书;最佳球员奖:奖现金300元,个人荣誉证书。本届杯赛冠军奖额外获得明年川东地区总决赛0.5个比赛资格。(外地参赛球队除外)
八、报名
(一)注册:新注册参赛队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运动员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球员登记表和杯赛报名表,送到广安市足协办理注册,资料不齐及逾期都不予受理。
(二)报名:各参赛队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报名表按要求填报并交到广安市足协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球队和运动员一经报名注册,不得更改。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次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且在本次参赛过程中不得再代表其他球队参加杯赛。
(四)提交球队标志(电子文件):队徽。
(五)必须提供运动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保单的复印件)并签署人身伤害免责协议。
(六)资料审查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0日,如不符合要求,可宽限补充资料时间为12月10日16时,如果还未达到注册报名要求,则视为未能成功注册报名,则不能参加届杯赛。
九、裁判员
所有比赛裁判员均由市足协与裁委会赛前抽定,选派具有国家二级裁判员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
十、仲裁委员会
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赛事发布
每轮比赛结果和每轮比赛安排,将在广安市足球协会网站和微信群发布。
十二、其他
(一)2014年已经备案的球队不需要缴纳注册费,只缴纳本次杯赛参赛新注册球员的登记费每位50元(2014年注册要求),尚未注册的球队则需要缴纳球队注册费用960元。报名费和保证金以及注册费用等应当于交资料的同时一并交清。联系人:吴海涛,电话号码:18728672598。
(二)各队报名时须交纪律保证金3000元,如无违纪违规行为,赛后全额退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由裁判委员会报仲裁委员会,再报市足协视其情节扣除50-3000元;如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直接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如有违法行为,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如运动员资格不合要求,除按本《规程》规定处理外,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四)对无故弃权者、罢赛者或变相罢赛者、消极比赛者除按《规程》给予处罚外,并处取消该队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并通报全市。
(五)参加过2015-2016年联赛和晋级赛的队员不允许转会。
(六)截止本次比赛前未在足协注册过的新球员可在任何有资格的参赛队完成注册登记。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广安市足球协会。
附:1、球队报名表
2、球员登记表
3、安全责任书
4、自愿参赛签名
5、足球鞋钉说明
广安市足球协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1:
广安市2016年足协杯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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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队内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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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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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球衣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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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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